2002-6-13 10:17
[關鍵詞]農藥 市場
中華商務網訊:
據開縣農調隊調查,發現目前農村農藥銷售市場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以下五個方面。
壹是經營秩序混亂。據對20個農經調查村的調查,有33戶工商業戶銷售農藥
,大部分經營戶系無證經營,甚而有少數小販走村串戶銷售各種農藥,
二是“三無”農藥泛濫。這些無證經營戶所購農藥的渠道多樣化,經營品種
壹般為7個,多達10多個,有的農藥無產品標簽、無產品質量合格證、包裝封閉不
嚴,過期變質,有的還在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和銷售的農藥,如氟乙酰胺等藥品
三是嚴重危及安全。大多數的個體農藥經營戶都沒有經營農藥的專門設備設
施(門市、保管等),多數與小百貨、副食、飲料等其他商呂混雜陳列與銷售。經
營者沒有經過正規培訓,不具備專業技術人員資質,無法向農藥使用者正確講解農
藥用途、用量、使用方法及安全註意事項。
四是監督管理不嚴。農藥經營管理的執法部門往往盯著集鎮,很少下農村監
督檢查,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對農藥的質栓也只是走過場,或者只註重了對食品和其
他商品的檢查。
五是忽視使用宣傳。指導農業生產強調作物病蟲害的防治,忽視了向農民宣
傳、註重農藥質量的問題;農村幹部群眾對偽劣農藥產品缺乏鑒別能力;農民“就
近購藥,價格低廉,不管質量”的思想突出,造成所購農藥不能發揮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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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農藥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其有效治理對策
農藥是控制農作物重大病蟲為害、保障農業豐收的重要生產資料,農藥又是壹種有毒物質,如果使用不當、管理不嚴,就可能對農作物產生藥害,甚至汙染環境,危害人畜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須加強對農藥市場和使用的管理,既要充分發揮農藥在農業生產中的保護作用,又要盡量減少和防止農藥造成的副作用,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產品經濟效益。長期以來農藥管理工作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1997年5月8日國務院頒布了《農藥管理條例》,1999年7月23日農業部發布了《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2002年4月22日,農業部發布了第194號公告,明確規定在2000年對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加強登記管理的基礎上,再停止受理甲拌磷、氧樂果、水胺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環硫磷、治螟磷、甲基異柳磷、內吸磷、涕滅威、克百威、滅多威等種11高毒、劇毒農藥(包括混劑)產品的臨時登記申請;自2002年6月1日起,撤消氧樂果在甘藍上,甲基異柳磷在果樹上,涕滅威在蘋果上,克百威在柑橘上,特丁硫磷在甘蔗上的登記。停止批準高毒、劇毒農藥分裝登記。之後,2002年5月24日,又發布了中華人民***和國農業部第199號公告,明令禁止生產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矽。明確規定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藥材上不得使用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異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環磷,治螟磷,內吸磷,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硫環磷,蠅毒胺,地蟲硫磷,氯唑磷,苯線磷***19種高毒農藥。三氯殺蟎醇,氰戊菊酯不得用於茶葉上。任何農藥產品都不得超出農藥登記批準的使用範圍使用。它們的實施標誌著我國農藥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農藥市場的混亂局面
有所好轉,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在蔬菜、瓜果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上使用得到有效的遏制,農藥經營秩序正朝著健康有序方向發展,但也還存在壹些問題。
壹、當前農藥經營市場的現狀
江蘇省通州市農藥市場中經營農藥的單位主要是農業推廣系統、供銷系統占85.74%;其次是個體經營戶,約占8.56%,還有極少量的廠家直銷,占5.7%左右。有農藥經營人員1235人,辦理了農藥經營許可證823人,沒有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的主要是違法個體經營戶。農藥品種68種,其中殺蟲劑30種,殺菌劑19種,除草劑15種,其他4種。農藥市場銷售中以中等和低毒的殺蟲劑、殺菌劑及除草劑為主,占70.65%;其次是甲胺磷、1605、久效磷等高毒農藥,仍占26.48%,比前兩年分別下降了45.75、28.38個百分點,2002年全年銷售農藥650噸,銷售額1693萬元。
二、農藥經營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無證經營農藥
未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或農藥經營營業執照)的多為個體經營戶,約占五分之壹,他們法制意識淡薄,對農藥執法認識不足,辦證意識不強,經營規模較小,不打算長期經營,采取無證“遊擊”經營,是造成農藥市場混亂、坑農害農的主要原因。
2.農藥產品質量不容樂觀
在執法檢查中,從所抽查的35個品種來看,農藥產品質量不合格占15.72%,農藥產品質量不合格表現為:乳油出現分層、混濁和沈
澱,透明度極差;粉劑、可濕性粉劑出現結塊、有較多大顆粒;懸浮劑、懸乳劑出現結塊、分層;片劑出現粉末狀;水劑出現沈澱、懸浮物;顆粒劑出現粗細不勻、有較多粉末。過期農藥品種也比較普遍,但數量不很多。
3.農藥標簽問題尤其突出
從所抽查的72個品種來看,標簽合格率68%。農藥標簽存在以下問題:商品名未登記、擅自擴大農藥登記範圍,主要是擴大適用作物和防治對象,特別是壹些混配的藥劑,如“壹網打進”標明能防治棉花所有害蟲,違背國家有關規定,推薦菊酯類農藥產品用於防治水稻害蟲;高毒農藥推薦用於蔬菜、果樹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上。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地誤導農民用藥,導致農作物產生藥害和人畜發生中毒事故,以及農產品農藥殘留嚴重超標,給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態環境以及人民的身體健康帶來極大的隱患。
4.高毒、高殘留農藥屢禁不止
國家明文規定禁止殺蟲脒、除草醚、毒鼠強和氟乙酰胺等農藥品種生產和使用,但壹些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驅使,置國家法律於不顧,擅自生產銷售。尤其是市場上個體商販銷售的“三步倒”、“壹聞死”、“邱氏滅鼠藥”等鼠藥都是用氟乙酰胺、毒鼠強等劇毒鼠藥配制而成,並且銷售量占鼠藥總銷售量的70%以上。嚴重地威脅著人畜安全。特別是農業部194號、199號關於對甲胺磷、久效磷等高毒、高殘留農藥禁止在無公害農產品生產上使用規定公布後,各地都采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使高毒、高殘留農藥得到壹定的控制,但從目前整個農藥市場上的農藥銷售來看,仍有相當壹部分經營者受利益的驅動,置國家法律、法規不顧,繼續銷售高毒、高殘留農藥,其銷售仍占30%~50%的份額,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環境安全及人身安全都帶來了潛在的威脅。
5.經營人員素質偏低
經調查,我市農藥經營人員中:小學文化以下占25.33%,初中文
化占43.57%,高中(包括中專)文化占31.1%,真正具備經營農藥條件的人員(其中以農業推廣系統為主)不足40%。有的經營人員將農藥作為附帶品經營,把農藥與食品、蔬菜、糧食等混放貯存和同攤銷售,有的誤導農民用藥,造成中毒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6.經營進貨渠道混亂
農藥經營人員進貨隨意性大,有的進貨靠流動批發商,而流動批發商的農藥產品質量無法得到保證,不到合法批發商處進貨,給假劣農藥產品進入市場留下可乘之機。
7.農民科學合理用藥水平較低
當前多數農民對各種農作物的病蟲草害發生規律不清楚,對其防治機理更無從談起,習慣於頭痛治頭、腳痛治腳和簡單方法防治,或病蟲草暴發時,大劑量、重復用藥,造成了費工、費藥、汙染重、有害生物抗藥性強,對農作物危害嚴重的後果。
三、農藥市場的有效治理對策
壹是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臺、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有關農藥的法律法規,這是做好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基礎。
二是加大財政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管理水平。
四是規範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建立並完善制度、規範農藥行政執法行為、依法行政是做好農藥管理工作的保障。要建立報告制度、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舉報制度。在查處農藥違法案件過程中,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始終堅持亮證檢查、準確立案、全面調查,嚴密取證、集體研究、預先告之、如期送達、按時執行等法定程序;同時在執行處罰時,做到嚴把事實關,認定事實要清楚、證據要充分、適用法規要準確、處罰要公正,嚴格按照(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行使行政處罰權,遵守法定的職權範圍,依法廉政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防止越權或隨意處罰行為的發生,樹立起農業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
五是加強崗前培訓,規範經營行為。為了切實規範農藥經營市場,凡從事農藥經營的單位必須經農藥管理部門進行經營資格審查
,對審查合格的要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經營農藥。通過崗前培訓學習農藥法規和相關的法律、做到假冒偽劣的農藥、過期變質的農藥等不進貨、不經營,堵住進貨渠道;進購農藥時,註意標簽內容是否齊全、正確,外觀是否規範,盡量從正規廠家及經營農藥單位進貨。數量大時,對登記內容(主要是農藥登記證證號、登記作物、防治對象等)可疑的產品可到縣級以上的農藥主管單位查詢,經查有關項目符合國家規定後方可進貨銷售推廣應用。並將所經營的農藥品種清單送農藥管理部門備案,進行標簽審查。銷售農藥時,應當提供農藥的使用範圍、防治對象、使用方法和安全使用註意事項等服務,並且必須填寫農藥質量信譽卡(農民購藥時應索要購藥發票),隨藥交給農藥購買者,壹旦農藥質量出現問題可以憑此卡為依據,進行監督舉報、投訴和索取應當的損失賠償。通過普及農藥、植保知識,使經營者們知法守法,提高其服務質量、農藥供應質量和經營素質,樹立起爭當文明守法經營戶的意識。
六是加大查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
農藥市場假劣農藥屢查不凈的重要原因是沒有堵死“源頭”。因此,加強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嚴把農藥流通的各個關口,加強對農藥生產者、批發者的農藥標簽和農藥產品質量進行抽檢,特別是農藥銷售旺季要組織力量,統壹行動,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尤其是對大案、要案的處罰力度。對經營單位存在嚴重問題且知錯不改者,不予辦理年檢手續;對逾期不辦理年檢者,吊銷其《農藥經營許可證》;對生產、經營假劣、無“三證”、“三證”不全、過期失效或標簽不合格農藥產品等嚴重違反《農藥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並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增強生產者、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在查處中,堅持“五個不放過”(即對假劣農藥來源、去向不查清的不放過,對涉及的單位、責任人不查清不放過,對案件產生的原因不分析清楚不放過,對涉案人員未得到應有的懲處不放過,對今後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這將有力地打擊生產、經營假劣農藥、國家禁用農藥、無“三證”或“三證”不全農藥的行為,並杜絕其在市場上存在,使農藥市場混亂局面有明顯改變,使農業行政執法的影響面和威懾力得到增強。
七是加強技術指導,引導農民科學用藥。
長期以來新農藥推廣速度太慢,加之用藥者的戀舊習慣心理,使得禁用農藥、高毒農藥占據壹定市場。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應當做好農藥科學使用技術和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工作,壹方面根據基層經營人員業務素質情況,分批對他們進行技術培訓,督促他們認真學習植保農藥知識,大力推廣新農藥、新技術,對農作物病蟲草害進行正確診斷,對癥開方賣藥,以科學的方法指導農民進行用藥防治。另壹方面農技推廣部門要指導農民按照《農藥安全使用規定》和《農藥合理使用準則》等有關規定使用農藥,防止農藥中毒和藥害事故發生。為了減緩病蟲草鼠的抗藥性,提高藥劑防治效果,降低防治成本,延長藥劑使用時間,要有計劃地輪換使用安全、高效、經濟的農藥,禁止劇毒、高殘留農藥在無害農產品、瓜果、蔬菜上使用。同時,要引導農民科學綜合防治,根據當地病蟲草害發生特點,多渠道向農民傳授綜合防治技術,采用先進的農藝措施、生物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發生蔓延,科學施用高效低毒新農藥,選用先進的彌霧機噴霧或低容量細噴霧(噴片孔徑0.7~1.0毫米,用水量35~40公斤),提高農藥利用率,減少用藥量和用藥次數,以達最佳效果,克保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
八是加強部門協作,***同規範農藥市場。
農藥管理工作包括農藥的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涉及的部門較多,工作量大,任務繁重。雖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農藥管理執法主體,但光靠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很難抓出成效,更何況縣級農藥管理工作存在開展時間短、人少事多、辦案經驗欠缺、經費不足等問題。因此,為了開展好農藥市場管理和監督工作,我們必須采取主動上門,積極爭取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法制部門的支持,加強與工商、質量技術監督、供銷、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協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同參與規範農藥市場,推動農藥市場管理和監督工作健康有序地繁榮發展。
(江蘇省通州市植保站 張夕林,唐漢林,曹東華)
(農藥藥械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