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無論是平時還是現在疫情時期,基層醫療機構因輸液被罰的事件總是發生。究其原因,總結成五個字“不符合規定”。相信大家都是無意踩雷的,今天就幫大家整理壹下有關基層輸液的最新規定。望大家都能掌握最新動態,避免被罰,那麽2020年輸液新規定有哪些呢?
開展輸液條件:
1、至少有壹名執業(資質)醫師,且參加過相關培訓
(1)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至少有壹名執業醫師(臨床或中醫類別)參加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和急診急救知識培訓考核合格,主執業機構必須為本醫療機構;至少具有壹名執業護士。
(2)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有壹名具有執業資質的醫師(執業醫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參加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和急診急救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2、2020年7月1日起,機構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
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獨立設置(2020年7月1日起,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其中治療室面積不低於10㎡,處置室面積不低於10㎡),符合院感管理要求。
3、須配備17種急救藥品和6種急救設備
(1)17種急救藥品包括: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多巴胺、尼可剎米、地塞米松、速尿、異丙嗪、0.9%氯化鈉註射液、葡萄糖酸鈣、阿托品、西地蘭、利多卡因、洛貝林、硫酸鎂、硝酸甘油、甘露醇等呼吸、循環系統急救藥品。
(2)6急救設備包括:氧氣瓶(袋)、吸氧面罩或吸氧管、開口器、牙墊、人工呼吸器、吸痰器等。
4、醫療廢棄物規範化處置(分類、紮口、稱重、交接情況)
5、近3年無醫療責任事故發生
6、規範合理使用抗生素
核準可以靜脈輸液的醫療機構也不是壹勞永逸的,要嚴格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規範合理使用抗生素。市衛生監督所會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若發現醫療機構濫用抗生素或不按規範開展靜脈輸液的,取消該機構靜脈輸液及抗菌藥物靜脈輸註資質,涉及違法問題的,依法立案查處。
特殊時期不能輸液患者:
基層醫生遇見發熱病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及時上報並轉診,不可自行收治,更不可以擅自為其輸液。
需要慎用的輸液藥物:
無論是平時還是現在,國家到地方對基層醫療機構輸液行為的監管,都是為了安全考慮。基層醫療機構輸液事故頻頻發生,再次提醒大家,使用下述藥物時要謹慎。
1、克林黴素
克林黴素在基層被當做萬能藥廣泛使用,但它同時具備嚴重的安全隱患。比如,青黴素過敏者使用克林黴素、大劑量或快速滴註克林黴素、克林黴素與阿米卡星聯用、克林黴素與地塞米松聯用等均存在高風險。
2、654-2針+胃復安針
胃復安能加速胃竇部排空,此時如合用654-2,無疑會產生對抗效果。此外,胃復安很容易導致抽筋,錐體外系反應。而654-2則會因為解痙止痛作用掩蓋病情,造成漏診誤診。
3、頭孢曲松鈉+葡萄糖酸鈣
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和鈣劑壹起輸液,存在很大風險。頭孢曲松鈉和鈣劑或含鈣產品合並用藥是可能導致“致死性結局的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可以誘發以頭孢曲松鈣為主要成分的膽、腎結石癥及相關並發癥,且以嬰幼兒為多見。
4、頭孢曲松鈉+地塞米松
雖然這兩種藥物沒有配伍禁忌,但考慮安全起見,還是分開註射比較好。國家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顯示,嚴重病例中存在頭孢曲松鈉與其他藥品混合靜脈使用問題,其中以頭孢曲松鈉與地塞米松混合靜脈使用占大多數。
5、氧氟沙星+頭孢哌酮舒巴坦
兩種藥物混合同時使用,會產生白色難溶的絮狀渾濁沈澱,阻塞輸液器,難以滴註使用。
6、慶大黴素+小諾黴素
兩種藥物聯合應用,不但嚴重損害腎功能,也很容易損害聽神經,導致耳聾失聰。
現在正是特殊時期,醫護人員必知要點和平時比會有壹定的變化,所以醫護人員壹定要認真閱讀相關的政策,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做到規範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