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鴉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壹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壹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嗎-啡壹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壹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8、鹽酸二氫埃托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哪些行為屬於販賣毒品?
1、將毒品買入後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
2、將家中祖傳下來的毒品賣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後銷售的;
4、以毒品為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
5、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
6、賒銷毒品的;
7、介紹毒犯,從中牟利的;
8、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註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如何處罰吸毒人員?
1、對於吸毒者公安機關是可以處15日以下的拘留的,還可以對其進行罰款;
2、法律沒有規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發其他犯罪,吸毒人員犯什麽罪,按什麽罪處罰;
3、單獨的吸食毒品行為不屬於犯罪,但可以給予行政處罰或采取者強制措施:
(1)吸食、註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註射器具;
(2)吸食、註射毒品成癮的,還應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
(3)強制戒除後又吸食、註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壹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壹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