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第69條、《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49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第48條、第49條都對建築施工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作出了強制性要求。同時,應急預案也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關鍵要素之壹。摘要: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結合我近幾年的安全管理經驗,談談建築施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
壹、應急預案的編制
為了使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準備之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這些準備工作包括數據收集、事故分析、應急資源和能力評估。
1.收集各方面的相關信息,通過分析從中選擇有價值的信息,作為預案中危險源和風險分析、預防和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等要素的編制依據。需要收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工程的相關信息,如地形、地質、周邊環境、氣象條件、工程概況、結構形式、施工方法、施工機械等。項目所在地;應急相關信息,如應急人員技能、應急物資數量、應急設備狀態、事故案例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築施工扣件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本地區、本城市建設工程重大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各種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政府相關部門預案的建設情況。
2.認真分析施工中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建築安全事故的類型主要包括坍塌、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火災、中毒和其他事故。事故是應急管理的對象。為了使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需要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進行分析,包括確定企業各種工程項目中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原因和後果。
3.評估應急資源和能力。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設備和物資;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能、經驗和培訓。應急資源和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有效性。在制定應急預案之前,應對建設單位和項目的應急資源和能力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
二、應急預案編制中應註意的問題
建築施工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緊密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工作,具有實用價值。
1.應急計劃的類型。由於層次和適用範圍不同,施工企業要編制兩個管理層次不同的方案。壹個是公司級預案,壹個是施工現場應急預案。公司級預案是壹個綜合性的預案,總體闡述了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架構及相關應急職責。項目級施工現場應急預案是壹項專項預案,也是施工企業預案編制的重點。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特定事故類型、危險源和應急保障的預案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建築企業常見的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有坍塌事故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預案和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2.應急計劃的範圍。作為施工現場,我們只需要根據工程的特點,識別出最有可能發生的、危害最大的突發事件,編制應急預案。沒必要好高騖遠,為所有可能發生的意外做好應急預案。壹般來說,施工中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坍塌事故、傾覆事故、物體打擊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環境汙染事故、高處墜落事故、火災、食物中毒、中暑等。
3.應急計劃應具有可讀性和實用性。目前,壹些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項目準備計劃在理論上占了很大篇幅,用於實際操作的內容很少,措施不落實,不切合實際。在我看來,工地上的工人主要來自農村,文化程度普遍較低,識別能力不強,流動性大,學習時間短。因此,在編制建設項目應急預案時,應更加註重預案的可讀性,語言要簡潔易懂,特別是作業人員現場應急預案的應急組織、事故報告程序、處置措施等,應盡可能以圖表的形式表達出來。應急預案只有做到小而精,言簡意賅,重在奇襲,可操作性強,易於學習、理解和掌握,基層人員才能輕松使用。
4.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包括:壹是應急救援的目的、依據和原則;二是施工現場的危險源辨識,要結合工程的特點,識別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三、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和職責。組織機構應分為通信聯絡組、現場保護組、物資組、醫療救援組和應急救援組。責任要分工明確,落實到具體負責人;第四是報警和溝通的方式。應規定報警、急救、事故報告和值班的程序,相關部門、人員和急救車輛的聯系方式應保證通訊渠道暢通;五是項目部應配備的應急物資、應急藥品、器具和應急設備器材;六是應急救援預案,這是預案的重點,必須有針對性,針對現場具體環境、設備、人員制定的措施必須落實;第七,預案管理,項目要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並對評估和更新做出規定。
施工現場預案應當以《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為依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特點,使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可讀性、完整性和銜接性,以便事故發生後能夠及時、有序、有效地采取行動,控制事故的蔓延,減少危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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