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根據民航局的規定,乘坐國內航班可以隨身攜帶少量液體化妝品,包括液體、膏體、凝膠、噴霧等。,但只能帶壹種化妝品,容量不能超過100ml。同時,所有化妝品都需要裝在容量不超過壹升、可反復開啟的獨立透明塑料袋中,需要打開檢查後才能帶上飛機。
比如保濕噴霧可以帶上飛機,但是只能帶小於100ml的保濕噴霧上飛機。
坐飛機前買的發膠被扣了,別提多難過了。我開始以為這種化妝造型的產品只要不能托運,其實主要看體積和液體性質,主要是保證飛行安全。
以下是不能檢查的項目的簡要說明:
(1)貴重物品:筆記本電腦、現金、信用卡、首飾。
②急用物品:護照、身份證、藥品、商務文件。
以上物品要隨身攜帶,或者放在可以放在座位下的隨身行李中。航空公司應當按照普通托運行李對托運行李中攜帶的上述物品的滅失或者損壞承擔責任。
③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不能托運。
去年去日本的時候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朋友把充電寶落在行李箱裏了。因為手機已經充滿電了,所以我能不能拿出來並不重要。結果被要求隨身攜帶。
禁止托運和攜帶這些物品。
1,炸藥,煙花,槍械,信號彈,槍,仙女棒,鞭炮,舞臺特效煙花。
2.保險箱/盒子包含鋰電池或煙火產品。
3.壓縮氣體(易燃、不易燃或有毒),如丁烷、丙烷、水中呼吸器氣瓶。
4、打火機燃料或補充劑
5.打火機(丁烷、壓縮燃料、電子產品、電池電源、新能源)
6.氧化物,如漂白粉和過氧化物
7.易燃液體,如油漆和粘合劑。
8.易燃固體,如安全火柴和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