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靈丹草顆粒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0年11月24日以國藥監註[2010]449號《關於修訂部分品種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布。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按說明書要求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靈丹草顆粒
:靈丹草顆粒
漢語拼音:
成分
性狀
功能主治
清熱散風,利咽解毒,鎮咳祛痰。用於風熱咽痛、肺熱咳嗽;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規格
每袋 3 克
服法
開水沖服。每次服用 3-6 克,每日 3-4 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禁忌癥
糖尿病患者禁用。
註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腥膻食物。
2.服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溫補中藥。
3.孕婦慎服,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風寒感冒、咽喉腫痛,癥見惡寒發熱、無汗、流清涕者慎用。
5.扁桃體化膿、全身高熱應去醫院就診。
6.
<> 6.服藥3天癥狀未緩解者,應去醫院就診。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產品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11.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藥物,請在使用本品前咨詢您的醫生或藥劑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劑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準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廠家
公司名稱:
生產廠家地址:
郵編: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址:
如有疑問,請與生產廠家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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