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保”是由市醫療保障局指導、財金大數據技術支持下推出的,壹款以全民普惠為原則、為臨沂人民量身定制的普惠型醫療補充保險,其旨在補充基本醫保,擴大保障範圍,助力完善全方位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因其購買不限年齡、帶病可保的特點,將降低廣大市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對全市人民,尤其是對患重特大疾病的人民群眾,是壹份極大的惠民福利。
副市長劉賢軍參加發布會並成功投保“臨沂保”第壹單。
保障內容:
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保障: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發生的,經醫保定點醫院診斷並接受住院治療(包含門慢、門特),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臨沂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經臨沂市醫療保險報銷後剩余的個人自付部分。
以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身份投保,但未以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身份就診並結算的,不予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外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障: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指定醫院的專科醫生診斷並開具處方,在指定醫院或指定藥店購買符合《臨沂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的藥品並在限定支付範圍內發生的費用。
①上述責任壹在保險期間內,個人累計支付超過年免賠額的,超出部分無既往癥患者按80%比例予以報銷,既往癥患者按30%比例予以報銷。
②上述責任二在保險期間內,個人累計支付超過年免賠額的,超出部分無既往癥患者按80%比例予以報銷,既往癥患者按30%比例予以報銷。
上述兩項責任在保險期間內最高報銷額度分別為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