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特殊門診,到定點醫院看門診或到特定藥店購買抗癌藥等,可享受住院待遇,可直接報銷,大大減輕負擔,例如看門診可報銷70%-90%以上;
2、申請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醫療救助是政府出資,個人在醫保基金、大病保險報銷後,還有費用沒有報銷,家庭比較困難的,治療費用由政府報銷;
3、申請低保。如果因患大病導致家庭經濟狀況急轉直下,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以申請低保,低保每月可以給予壹定的生活補助,如長沙市每月發放750元,武漢市每月發放870元。
4、參加惠民保險。惠民保險通常是由當地政府提供、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的醫療保險,不受年齡和既往病史的限制,只要在當地有城鄉居民醫保或城鎮職工醫保,就可以參保;
5、參加稅優健康險。稅優健康險,可以保證續保到65周歲,沒有免賠額,可以參加疾病保險,醫保範圍內的藥品報銷100%,醫保範圍外的報銷80%,其中部分血管支架、抗癌特效藥可以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
(四)應當由公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三)應當由公共****health;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先行墊付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