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登記申請表(見附件);
(二)申請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擬設置自動售藥機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自動售藥機質量管理文件及設施、設備目錄;
(五)自動售藥機管理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六)擬經營的藥品品種目錄。
審批部門是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方式確認自動售藥機經營項目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相關材料自動售賣機售賣藥品首先要去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和GSP證書,如果未辦理就售賣藥品的話,相關部門會將其依法沒收。
自助售藥機的註意事項: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藥品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自動售藥機業務應取得相關業務許可後方可開展業務經營。自動售藥機部署地應符合所在地城管及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要求。
自動售藥機要達標首先是放置的場所應幹凈整潔,避免太陽暴曬和淋雨,其次售賣櫃裏面的藥品外用和內服的要分開擺放且售賣機裏面的濕度要保持在35%-75%之間。
售賣的藥品要符合售賣標準自動售藥機只能夠銷售乙類非處方藥品和部分二類醫療器械等其他產品,自動售藥機不得銷售處方藥品、甲類非處方藥品、有特殊儲存要求的藥品、有特殊或者專門管理要求(如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藥品。
遵守規則:如果妳開始運營了自動售賣機,壹定要遵守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壹旦違反被查處的話監管部門會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五十壹條 從事藥品批發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範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藥品經營許可,除依據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第五十二條 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二)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並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