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壹類物品
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人民幣1,000元)的服裝、服飾、鞋帽、工藝品等生活用品免稅。
個人自用合理數量以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件,1000元以下的物品免稅。
第二,第二類商品
煙草產品酒精飲料:
(1)港澳居民和因個人原因往來港澳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雪茄煙50支或煙絲250克;12度以上免稅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免稅。?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12度以上免稅酒精飲料限帶2瓶(1.5升以下)。?
第三,第三類商品
價值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境外外交人員、中國留學人員、訪問學者、在國外工作的勞務人員、援外人員(包括留學生、訪問學者在中國境內從入學之日起至畢業之日止驗放物品的時間)每180天,其中1天免稅。
(2)其他旅客每歷年入境時可選擇1項征稅。
擴展數據
禁止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物品如下:
1,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爆炸物;
2.偽造的貨幣和偽造的證券;
3.印刷品、膠片、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6.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並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和其他物品。
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旅客出入境行李物品管理規定
中國政府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