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藥也有毒副作用。
中醫向來偏頗有毒。《神農本草經》是歷史上最早的中藥專著之壹,它將中藥按毒性的大小或按虛邪分三類。不考慮副作用或毒性,基本上:
(1)中醫治療是利用藥物的偏倚來達到治療的目的;
(2)不考慮用藥對象和劑量就談毒性是耍流氓;如果給寶寶餵太多人參湯,人參會死人(詳見下面例子);
(3)中藥方劑分為單方(只用壹種藥)和復方(用多種藥)。如果用了復方,藥物的偏倚又變了;所以有配伍禁忌,即前人總結了哪些藥物不能合用,否則無毒或毒性低,但合用後毒性會更大;
(4)如果因為中藥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和毒性,或者使用不當而完全否定中藥及其應用,那完全是因為噎死。
2、正確認識中藥的毒性。
(1)如何正確看待中藥的毒性?現在有人有這種說法,因為中藥是天然藥物,中藥無毒,這種說法還是很流行的,尤其是在壹些藥品廣告中,我們經常看到“純中藥產品無毒”。嗯,其實是商業宣傳,不符合客觀實際。
(2)我們都知道,中醫從古至今都強調它作為藥物是有毒的,也強調這種毒性的概括性。
(3)所有的藥物都是有偏有毒的,這和現代的觀點是壹樣的。在《現代壹般毒理學導論》中,有這樣壹本書《壹般毒理學導論》,提出藥物如果用於健康人和無適應癥的患者,是有毒性的。任何藥物都是西藥,我覺得這個應該也適用於中藥。
(4)它是壹種藥物,用於健康人體。不是病本身,因為藥物本身有偏差,這就產生了新的偏差。這是廣義的毒性。它用於非適應癥患者。這個病人不適合用這種藥。妳用了之後很容易出現毒性反應,中藥也是如此。
(5)所以這個中藥是天然藥物,中藥也不是完全的天然藥物,也有化學合成產物,特別是礦物藥,礦物藥的化學合成產物,大部分都是有毒的,有的還是很毒的。那麽就自然界的這部分而言,也是有毒的。
(6)因此,我們應該充分重視這種作為商業宣傳的說法,所以它是它的宣傳。我們學過中醫,也學過中藥,所以要有壹個正確的看法,所以這個中藥的毒性是存在的,有的還很嚴重。這幾年經常有這種藥物中毒的報道,要引起重視,包括壹些補虛的藥物。
(7)上世紀70年代,我說的就是這個人參。好像曾經看過這種新中藥,廣東的這個雜誌報道說當地有壹種習慣。新生兒出生後,我餵了壹點人參水,主要是紅參。因為我餵的太多,越愛它,傷害越深,然後就中毒了。結果2例死亡,1例搶救時間長。那麽這些都充分說明,很多我們平時認為很安全的藥物,被當成了食物。比如說火麻仁,火麻仁可以作為食物。在壹些高山地區,麻油作為食用植物油,用量較大。某工礦區,早餐用麻油炒油條,多名或數十名員工中毒,因為量太大,既是食品又是藥品。它也有這種中毒。
(8)所以,首先不要認同這個中藥沒毒,天然藥物沒毒。要正確對待,中藥有毒。
3、正確認識中醫的偏見。
(1)第二點是,既然是毒藥,為什麽要用?幹脆禁用這些藥物。那麽我們應該對這種觀點持什麽樣的態度呢?即在中醫狹義的毒藥中,很多都有很強的醫療作用,有些是不可替代的,沒有其他藥物可以替代。
(2)在中醫臨床中非常重要。比如以後學附子,附子是有毒的藥物,毒性還是比較大的。但是,中醫可能沒有其他藥物可以替代。所以在傳統臨床治療這種陽衰癥時,附子往往是頭藥、君藥,而且用量還是比較大的,可以收到很好的臨床療效。這是不可替代的。
(3)假設這些中藥裏有很多毒藥。這個有它的使用價值和特殊療效,所以不能完全杜絕。所以,這是針對我們應該這樣對待的壹點。這是第二點。
4.劑量和毒性也有關系。
(1)那麽第三點就是目前最常見的不良傾向,最重要的,也是目前最常見的不良傾向。現在所有這種狹義的毒藥,在書上或者藥典上都標註為有毒,而且劑量越來越小,讓醫生們畏首畏尾。為了安全,安全是安全的,但低於這個有效劑量,就成了無效劑量,沒用了。只註重安全性,忽視有效性,所以這也是違背用藥目的的。
(2)另壹個傾向是,無毒性的藥物劑量越來越大,比平時的劑量多很多倍,達到這個毒性劑量。所以我剛才講這個劑量的時候,講了110多種藥物中毒的臨床報告,很多文獻都沒有註明。比如用40克人參,怎麽可能不中毒?新生兒剛出生,承受能力很小。如果餵太多人參水,肯定是中毒嚴重,所以這個傾向壹定要把握住,記住。
(3)然後,要正確對待這個狹義的毒藥和這個沒有毒性的,這是我們書上說的。我們應該有這樣壹個基本的觀點,就是“有毒的概念,無毒的用藥”,這是第三段。在第三段的第壹行,要正確對待中藥的毒性,有壹句話,“毒性概念,無毒用藥”。我們用藥的時候要開藥,不管是狹義的。我們都應該堅定地認為,藥物可能有毒,可能引起毒性反應,尤其是狹義的毒藥。我們應該高度重視這些藥物,但我們不應該使用它們,因為它們有中毒的潛在危險。使用時要做到無害使用,保證藥物安全,控制在中毒以下劑量範圍內,兩者兼顧,既保證有效又保證安全。
(4)如果我們要正確對待這種毒藥,在使用時就要非常小心。所以從《神農本草》開始,我們就提出毒“始如粟”,也就是粟,所以壹點點“病將止”,然後就忘了。不翻倍的話,再加壹點。“不取十分,取為度”,慢慢遞增。《內經》還說“大毒治病,十除六”,“俗毒治病,十除七”,“小毒治病,十除八”,“無毒治病,十除九”。我們服用的劑量是從小到大的,所以越是毒性大的藥物,越是不能過量,臨床使用時間不能過長。這對於保證毒藥劑量的安全性非常重要。所以這種給藥方式要慢慢積累,不能過量的要求,也是我們現在臨床應該遵循的壹個原則,這(也)是正確對待中藥毒性的第三點。
(5)那麽第四點就是在文獻中,記載的狹義毒藥大多是可靠的,但也有不準確的地方。所以,我們不能完全把文獻作為中醫毒的依據。我們還應該結合現代臨床和現代科學研究進行認真研究。比如很多藥物,如細辛、關木通,在古代文獻中並不認為有毒,但實際上是有毒的。我在講《本草綱目》和《本草綱目補遺》的時候說過,在《本草綱目》中,章丹被認為是無毒的,馬錢子也是無毒的,所以實際上章丹和馬錢子都是劇毒的。在神農本草經中,朱砂排在上品之首,被認為無毒,可以長期服用,可以補虛,可以養生,但是這個硫化汞實際上是明顯有毒的,所以古代文獻中記載的壹些無毒的藥物可能是有毒的,這壹點我們要特別註意,但是另壹方面,古代文獻中記載的壹些藥物壹直認為是有毒的,但實際上它並沒有明顯的毒性,或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