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資源交易中心基本概況:
福建省公***資源交易中心於2014年4月成立,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中***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福建省公***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閩委編〔2014〕6號),將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省政府采購中心、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省礦業權交易中心等4個機構進行整合,設立福建省公***資源交易中心,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副廳級。
為了進壹步規範福建招標網的相關規定和工作內容,制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的內容主要包括:總則、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範圍與內容、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政府采購信息指定媒體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相關內容,其中對政府采購信息指定媒體管理的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二十四條 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負責承辦本辦法規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具體事宜。
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發布政府采購信息,應當體現公益性原則。
第二十五條 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應當按照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內容發布信息。但是,對信息篇幅過大的,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可以按照統壹的技術要求進行適當的壓縮和調整;進行壓縮和調整的,不得改變提供信息的實質性內容。
第二十六條 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發現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及時建議信息提供者修改;信息提供者拒不修改的,應當向信息提供者同級的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中的網絡媒體,應當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上網發布;指定的報紙,應當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布;指定的雜誌,應當及時刊登有關公告信息。
第二十八條 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應當對其發布的政府采購信息進行分類統計,並將統計結果按期報送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第二十九條 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應當向社會公告本媒體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名稱和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並向負責指定其發布政府采購信息的財政部門備案。
福建招標網相關信息:
福建省公***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福建招標信息網聯系方式:0591-83903256
福建招標信息網傳真:0591-87553280
更多關於標書代寫制作,提升中標率,點擊底部客服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