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時許,江蘇靖江某化工廠倉庫發生爆炸。據悉,這個倉庫裏有燃料罐、柴油罐、汽油罐和化學品儲罐。目前,火災仍在繼續。讓我們來看看細節吧!
江蘇某化學品倉庫油罐被燒壞引發化學品爆炸的危害有哪些?
上午9點40分左右,位於靖江新港園區的江蘇德橋倉儲有限公司某交換泵房發生火災。政府第壹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市委常委、市委書記第壹時間批示要求:全力科學施救,第壹時間疏散群眾,確保無人員傷亡,確保不發生次生災害,確保周邊生活生產秩序不受影響。靖江市委副書記、市長趙曄也趕赴現場指揮處置。
目前火勢已得到有效控制,無人員傷亡。經過調查和布置,起火點已查明,與火源的所有連接已被切斷。同時,當地安監、環保、水利、港口等部門對周邊環境進行了監測和評估,無任何異常情況,周邊群眾生活生產秩序正常。
化學爆炸的危害有哪些?
1.化學品的燃燒和爆炸危險
(1)爆炸極限
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在固定的濃度範圍內可以發生爆炸,而不是以任何混合比例發生爆炸,不同的可燃物質有不同的固定濃度範圍。這個固定的範圍通常稱為物質的爆炸範圍或爆炸極限,通常用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和可燃粉塵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比來表示。能引起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最高濃度為爆炸上限。比如乙醇的爆炸範圍是4.3% ~ 19.0%。4.3%稱為爆炸下限,19.0%稱為爆炸上限。汽油的爆炸極限為1.0% ~ 6.0%;天然氣的爆炸極限為4.8% ~ 13.46%;氫氣的爆炸極限為4.0% ~ 75%;壹氧化碳的限值為12.5% ~ 74.2%;氨氣的爆炸極限為15.5% ~ 27%等等。爆炸極限越寬,爆炸極限越低,爆炸風險越大。爆炸極限是在常溫常壓等標準條件下測得的,這個範圍隨著溫度和壓力的變化而變化。
(2)最小點火能量
最小點火能量是指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燒和爆炸所需的最小能量。例如,氫氣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019mJ,甲烷為0.25mJ,乙烷為0.25mJ,環氧乙烷為0.065mJ,乙烯為0.096 MJ。最小點火能量越小,越容易著火。
(3)爆炸壓力
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可燃粉塵和空氣混合物以及炸藥在密閉容器中著火爆炸時產生的壓力稱為爆炸壓力。最大爆炸壓力稱為最大爆炸壓力。爆炸壓力通常是測量出來的,但也可以根據燃燒反應方程式或氣體的內能計算出來。不同的物質有不同的爆炸壓力。即使是同壹種物質,由於周圍環境、原始壓力、溫度不同,爆炸壓力也不同。最大爆炸壓力越高,最大爆炸壓力時間越短,最大爆炸壓力上升速度越快,說明爆炸威力越大,混合物或化學品越危險。
2.易燃或可燃液體爆炸危險
(1)閃點和閃點
液體燃燒時,在點火源的作用下,液體先蒸發成蒸氣,然後蒸氣被氧化分解燃燒。在每種液體的表面,都有壹定量的蒸汽。隨著液體溫度的升高,蒸汽濃度也增加。當蒸汽濃度高於其爆炸極限下限時,遇到火焰就會燃燒。在壹定溫度下,可燃液體的飽和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與火焰接觸時,能產生火花,瞬間燃燒,稱為閃燃。引起閃點的溫度稱為閃點。當可燃液體的溫度高於其閃點時,總是有被火焰點燃的危險。閃點越低,這種化學物質越容易引起燃燒和爆炸。
(2)燃點
在空氣充足的情況下,可燃物質在壹定溫度下(火焰或發光)與火焰接觸就會著火,移動到火焰後能繼續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該物質的燃點或燃點。
(3)自燃點
可燃物質在空氣或氧氣中加熱而沒有火焰、電火花等火源,引起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自燃點(或著火溫度)。
自燃有兩種情況:
加熱自燃:可燃物在外部熱源的作用下溫度上升,達到自燃點而自行燃燒。
自燃:可燃物質在不受外界熱源影響的情況下,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化學過程產生熱量,然後長期積累達到物質的自燃點而自行燃燒的現象。
物質自然發熱的原因有:分解熱(如賽璐珞)、氧化熱(如不飽和油脂)、吸附熱(如活性炭)、聚合熱(如液態氰化氫)、發酵熱(如幹草)等。自燃是化工產品儲運過程中常見的現象,危害極大。
3.固體的燃燒和爆炸危險
固體燃燒可分為兩種情況。對於硫、磷等簡單物質,加熱時先熔化,再蒸發成蒸汽燃燒,沒有分解過程;對於復雜物質,加熱時首先分解成物質的成分,產生氣態和液態產物。然後,氣態和液態產品蒸發並著火。
評價固體物質燃燒爆炸危險性的指標主要有燃點、自燃點、撞擊感度、摩擦感度、靜電火花感度、火焰感度、沖擊波感度、最大爆炸壓力、最大爆炸壓力上升速度等。燃點和自燃點越低,固體物質越易燃。
撞擊感度、摩擦感度、靜電火花感度、火焰感度和沖擊波感度是評價化學品爆炸危險性的重要指標,分別指物品對撞擊、摩擦、靜電火花、火焰、沖擊波等因素的感度。例如,有機過氧化物對沖擊和摩擦很敏感,當它受到外界的沖擊或摩擦時,很容易引起物品的燃燒和爆炸。因此,在操作有機過氧化物時,要小心輕放,避免摔、碰、拖、拉、扔、擲等。在氧化固體與還原固體接觸後,它們劇烈反應,釋放熱量,甚至在大氣中的水分參與下燃燒。所以危化品要分類存放是誇大其詞。
4.火災和爆炸的破壞。
火災和爆炸都會對生產設施造成巨大的破壞和人員傷亡,但其發展過程明顯不同。火災發生後,火勢逐漸蔓延擴大。隨著時間的推移,損失的次數迅速增加,損失大約與時間的平方成正比。如果火災時間增加壹倍,損失可能會增加四倍。爆炸是無法預測的。有可能爆炸過程僅僅壹秒鐘就結束了,設備損壞、廠房倒塌、人員傷亡等巨大損失也將在瞬間發生。
爆炸通常伴隨著熱、光、壓力上升、真空和電離,具有很大的破壞作用。與炸藥的數量和性質、爆炸條件、爆炸地點有關。損壞的主要形式如下:
(1)直接損害
許多設備、裝置、容器等。爆炸後會產生,飛出後會在相當範圍內造成傷害。壹般碎片散落在100 ~ 500米範圍內。
(2)沖擊波的破壞作用
物質爆炸時,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以極高的速度膨脹,像活塞壹樣擠壓周圍的空氣,將爆炸反應釋放的部分能量轉移到壓縮空氣層。空氣受到沖擊的擾動,使得它的壓力、密度等。突然改變。這種在空氣中傳播的擾動叫做沖擊波。沖擊波的速度極快。在傳播過程中,會破壞周圍環境中的機械設備和建築物,造成人員傷亡。沖擊波也能在其作用區域產生震動,使物體松動甚至被震動破壞。
沖擊波的破壞主要是由其波陣面上的超壓引起的。在爆炸中心周圍,空氣沖擊波陣面上的超壓可達幾個甚至十幾個大氣壓。在如此高的超壓下,建築物將被摧毀,機械設備和管道將受到嚴重損壞。
沖擊波大面積作用於建築物時,波前超壓在20kPa~30kPa以內,足以使大部分磚木結構強烈破壞。當超壓在100kPa以上時,除了堅固的鋼筋混凝土建築外,其余都將被徹底摧毀。
(3)引起火災
爆炸後,爆炸性氣體產物的擴散只發生在極短的瞬間,對於壹般可燃物質不足以引起火災,沖擊波引起的爆炸風也能滅火。但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會在建築物內留下大量的熱量或殘余火焰,引燃從受損設備中不斷流出的可燃氣體、易燃或可燃液體蒸氣,還可能引燃其他可燃物質引起火災。
當彩衣中的易燃容器和管道發生爆炸時,爆炸拋出的易燃物質可能會引起大面積火災,這種情況最有可能發生在油罐和液化氣瓶爆炸之後。運行中的燃燒設備或高溫化工設備被破壞,其熱碎片可能飛出;點燃儲存在周圍的燃料或其他可燃材料也會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