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經營許可證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在我國境內從事食品的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都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要申請申請許可證,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許可證的,以營業執照上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2、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權限。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註。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後執行,並明確標註。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準備哪些證件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準備以下證件:
1、是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是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的證明文件;
3、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4、是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