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西工會已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5063萬元。5月18日,山西省總聯合省財政廳、省商務廳、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下發通知,明確基層工會可以從工會經費中拿出專款,按照每人300元的標準,為在職在崗職工會員發放壹次性電子餐飲消費券大禮包,並從3個方面統籌經費保障。截至6月初,先期已發放總額1024.4萬元的電子消費券,省總正在推動各基層工會盡快發放電子消費券。
目前,山西工會針對小微企業已經啟動的措施還有:穩崗促復工專項送溫暖活動,幫助小微企業穩定用工;開展創建“職工之家紅旗崗”活動,激發小微企業工會活力;新建壹批愛心驛站,為小微企業職工提供零距離貼心服務;開展“助力小微企業穩發展穩就業”系列宣傳活動。
工會經費的來源:
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此項撥繳的經費可在稅前列支。)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4、行政的補助;
5、其他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五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