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首次掛號時,請同時購買就診手冊(如未辦理市民卡,請先辦理市民卡);
三.請妥善保管好掛號單和收據,憑掛號單和收據到門診部咨詢;
四.在醫院有大病歷的,掛號時請交掛號卡;
五.掛號卡遺失的,請到樓內病歷窗口辦理掛號卡補辦手續;
六、掛號時,請將掛號卡交回病歷窗口。
五、掛號卡遺失的,請到建病歷窗口查號補卡;
六、上下午號其半天,期滿需重新掛號;
七、住院病人和管理公費醫療病人,就近就醫病人必須建大病歷。
註:醫保患者請主動出示您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壹份,請遵守醫院規定,聽從醫護人員指導,與醫護人員配合治療護理、休養。您進入病房後,護士會為您安排床位,介紹病房環境,您的主管護士和主治醫生會向您介紹自己並與您交流。
2.入院後,您將接受壹系列的治療和護理。為了保證您的安全,請您不要外出或逗留,以免耽誤治療,影響醫護人員對您病情的觀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請向主治醫生說明,並根據病情征得同意後,寫出書面請假條,經主治醫生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果您在住院期間外出,壹旦病情發生突變,可能會有不可預見的因素,使您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如果您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您需要承擔壹定的費用,這些費用在您出院期間將不予報銷;您在出院期間發生的任何損失或傷害均由您自己負責,醫院免除壹切責任;未經批準擅自出院者將自動出院,在院外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您自己負責。參保患者請假期間發生的壹切費用由您承擔。
三、住院病人可攜帶少量必備衛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帶入病房。嚴禁攜帶危險物品。請隨身攜帶錢財和貴重物品,如丟失或被盜,後果自負。
四、入院後,根據病情需要做壹些常規檢查,如:晨血檢查(空腹血)、心電圖、胸透、超聲心動圖、B超等。以上檢查都需要有工作人員指導。
V.就診時間:請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觀。探視時間為每天下午 3 點至 6 點。每次探視不得超過 2 人,以保持病房安靜,避免影響病人休息。陪同人員需由主管醫生和護士長根據病情決定。每位患者只能有壹名家屬陪同。重癥監護還有其他規定。
六、陪護制度:
1、根據病情,遵醫囑開陪護卡,只允許壹名家屬陪護,陪護卡應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遺失不補。
2、家屬不得在病房內為病人洗臉、洗澡、躺臥。
3、陪護生活用具白天不得隨意擺放,由病區統壹組織存放。
4、院內設有生活助理室。如需生活助理,請與生活助理辦公室聯系(或請病房護士幫忙)。生活助理由生活助理辦公室安排。為了保證您的安全,請不要請 "黑護士",否則後果自負。
VII.住院期間,不能請外院醫生診治,也不能自行用藥。我院原則上不外購藥品。如確需外請或外購藥品,需提前與主管醫師協商,並取得書面許可。
八、飲食:特殊患者,如糖尿病患者,請在醫生指導下合理飲食。
九、洗卡、飯卡:請在醫院購買。請盡量在醫院就餐。餐具、洗漱用具請自備。
9.心外科樓病房走廊和老住院樓病房設有自動開水器,您可隨時使用。請註意安全,防止燙傷。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由膳食員幫助打開水。
X.臥具每周更換壹次,如有特殊原因(手術當天、術後臥具被汙染等)可隨時更換。
十壹、住院病人未經允許,請勿進入診室,不得翻閱病案等醫療資料。
十二、保持清潔、安靜,按照病房要求,在護士的指導下,保證床單位整潔。床下不放多余物品,物品有序放入更衣櫃、衛生間。請不要大聲喧嘩,聽收音機或錄音機時請使用耳機。
十三、愛護公共**** 財產,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壹切公共**** 設施,不將病房內物品搬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確保病區安全,禁止在病區內吸煙、飲酒,禁止使用外接電源和電器。
十四、由於醫院手術病人較多,在您住院期間,有時床位相對不固定(倒床、換床等),可能會給您帶來麻煩或不便,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
十五、為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患者及家屬不準向醫院工作人員贈送錢物和宴請工作人員。
十六、對不遵守院規或違反院規的病人,醫院應給予勸阻、教育,必要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留下寶貴意見,請將《滿意度反饋表》交護理部質控組。
十八、患者出院後如需復印病歷,請於出院三天後到病案室辦理。需攜帶患者身份證、受委托人身份證、委托書等證件。
十九、醫院是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承擔首都醫科大學醫學部的教學任務。根據國家教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普通高等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管理暫行規定》:承擔壹定的教學任務是各級各類醫院的職責和義務。因此,醫務人員(帶教老師)在對病人進行診斷、治療、手術時,要帶領實習學生進行示範帶教。如果您不同意有您參與的示範,請告知您的醫生。
患者及其家屬應閱讀並遵守上述所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