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提交出國參展申請表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報名費和參展費匯入我方賬戶。匯款時請註明“展會名稱”字樣。參照國際展會參展規範,本著自願參展、風險自擔的原則,報名費用不退給報名參展的單位。報名截止日期後退團的單位所產生的展位及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3.在1和2收到以上兩種表格和費用後,我公司將向所有參展商確認展位,並安排相關事宜。展位分配將考慮報名和付款的順序。本公司保留分配展位的權利。
4.參展商應配合我們的代表團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各種手續(如支付參展費用、申請護照和簽證、安排展品運輸、確定行程等)。).如參展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則由參展商承擔壹切責任。
5.如果參展商在我司通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完所有手續,但所有參展商的簽證申請均被拒簽,我司將采取適當措施減少參展商的損失,但已經發生且無法取消的費用將由參展商承擔。
6.如參展商未能在我司通知的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參展,除上述2項外,參展商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保留處理其展位的權利。
7.參展商自覺遵守展會舉辦國的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保證不在展會上展出侵權或可能侵權的產品和技術,同時加強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因展商違法行為(包括涉嫌侵權)引起的法律糾紛需自行解決,與我公司無關。
8.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我司責任導致展覽計劃無法完成,我司將及時通知所有參展商,並退還參展商已支付的除費用外的剩余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