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83289913
5、贛榆區
0518-86265060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藥價格、醫療服務、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承擔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統壹的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險基金行為。推進醫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擬訂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醫保籌資和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推動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推進實施醫保精準扶貧。
(四)負責實施醫保目錄。組織實施統壹的醫保目錄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建立支付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社會辦醫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效果評估和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健全醫療機構收費行為檢查機制。
(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負責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談判和集中采購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公開制度。
(八)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險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全市醫療保險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市醫療保險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承擔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險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