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訂背景
本標準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原衛生部印發《2010年清理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安排》、《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 2716-2005)、《油炸食用植物衛生標準》(GB 715)
本標準由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所、上海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南大學、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修訂,並征求國家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業、質監、工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監管部門、各油脂生產加工企業、行業協會、高校、科研院所的意見,最終形成GB 2718。
2大變化
2.1適用範圍
增加了“食用植物調和油”和“食品油炸過程中的各種食用植物油”。
2.2術語和定義
修改了植物毛油的定義,增加了食用植物調和油的定義。
植物毛油:由食用植物油制成的不可直接食用的原料油,用於加工食用植物油。為了明確植物毛油的用途是加工食用植物油的原料油而不是直接食用的事實,必須避免用原料油灌裝成品油。
食用植物調和油: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食用植物油調配而成的食用油。
2.3感官要求
增加了感官要求中對油狀態的要求,感官要求由引用標準GB/T 5009.37改為對具體檢驗方法的描述,如下表所示。
2.4理化指標
植物毛油的酸價根據原料不同細分,米糠油、棕櫚仁油、玉米油、橄欖油、棉籽油、椰子油的酸價指標分別規定。
刪除了食用植物油在煎炸過程中羰基值的指標要求。
將“浸出油中溶劑殘留”改為“溶劑殘留”,將植物毛油中溶劑殘留限量由100mg/kg改為無要求,將食用植物油中溶劑殘留限量由50mg/kg改為20mg/kg,並更新了相應的檢測方法標準,即按照GB 5009執行。
棉籽油煎炸過程中遊離棉酚限量提高到200mg/kg,食用植物油中遊離棉酚限量由0.02%改為200mg/kg。檢測方法標準由GB/T 5009.37變更為GB 5009。148.
更新了極性組分測定方法的標準。
汙染物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真菌毒素限量直接引用GB 27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更新了檢測方法標準。
2.5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
食品添加劑直接引用GB 2760增加了直接引用GB 14880的食品營養強化劑的表述。
2.6其他
增加了食用植物調和油的命名和標簽要求,食用植物調和油產品應命名為“食用植物調和油”;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簽應標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簽可以標明產品中2%以上脂肪酸的名稱和含量(占總脂肪酸的質量分數),格式和要求明確。
2.7生產加工、包裝、儲運
對植物油的生產加工工藝、包裝、儲運等都沒有相關規定,對植物油還是要符合壹般和特殊的生產規範。
3對企業的影響及相關建議
根據上述新舊標準的具體變化,食伴網建議各相關生產企業根據新標準及時優化生產加工流程,調整企業質量控制體系,修訂作業指導書和檢驗手冊,同時培訓人員操作技能,為新標準的實施做好各項準備。
新標準尚未實施,企業還有時間彌補現有的不足。食用調和油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需要特別註意:新標準明確規定,標簽應當標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此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16,2018號)規定,企業應當標註食用植物油2018+212。新標準尚未實施,但中儲糧、中糧集團等部分企業生產的調和油已經陸續公開,這是行業的壹大進步,顯示了企業的責任感。目前還沒有檢測調和油各種配方比例的標準。如何消除虛假標註的問題?只有《植物油中棕櫚油的鑒別》(NY/T 1526-2007)、《氣相色譜法定性鑒別摻假山茶油》(DB33/T 735-2016)等個別標準。至於最終產品中的調和油比例能否真正按照標註的配方達到,還是希望企業誠信經營。
此外,新標準是強制性的。如果在生產中實施推薦性標準,企業應註意新標準與其他當前有效的推薦性石油相關標準的不同要求,既要滿足新標準的要求,也要滿足推薦性標準的要求。食品合作夥伴網絡給妳舉了個例子:
酸價要求:GB/T 23347-2009要求中級初榨橄欖油≤ 4.0 mg/g,GB 2716-2018要求≤ 3 mg/g,新標準對酸價要求更加嚴格。
溶劑殘留要求:GB/T 1534-2017花生毛油要求≤100mg/kg,提取的花生油不得檢出壹級、二級、三級≤ 50 mg/kg,GB/T 1535-2017大豆毛油規定≤
過氧化值要求:花生毛油中ⅰ級花生油在GB/T 1534-2017中≤ 6.0 mmol/kg,棕櫚毛油在GB/T 15680-2009中沒有要求,而植物毛油在GB 2716-2018中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