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即進口產品。進口商品結構,壹國資源、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比較劣勢的集中體現。進口商品結構在壹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壹國的產業結構水平,因此進口商品結構的變動也必然最終會由產業結構的變化反映出來。
產業結構優化的動力來自於生產要素的積累,技術進步和創新以及產業政策所提供的價格傾斜,即來自於發達的生產機制與政府調控機制。
《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規定,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條件壹是報關入境,條件二是在境外生產,主要以“關境”和原產地為認定標準。應該說標準明確,執行中也易於把握。
保稅區的功能定位為“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三大功能。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經濟區域之壹。
保稅區能便利轉口貿易,增加有關費用的收入。運入保稅區的貨物可以進行儲存、改裝、分類、混合、展覽和加工制造,但必須處於海關監管範圍內。外國商品存入保稅區,不必繳納進口關稅,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納存儲費和少量費用,但如果要進入關境則需交納關稅。各國的保稅區都有不同的時間規定,逾期貨物未辦理有關手續,海關有權對其拍賣,拍賣後扣除有關費用後,余款退回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