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管理法》第壹百零二條規定:藥品經營企業,是指經營藥品的專營企業或兼營企業。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藥品經營方式,是指藥品批發和藥品零售。藥品經營範圍,是指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經營藥品的品種類別。藥品批發企業,是指將購進的藥品銷售給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藥品經營企業。藥品零售企業,是指將購進的藥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藥品經營企業。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怎麽辦理申請設辦醫療機構單位或個人向縣衛生局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報告,並填寫醫療執業登記註冊書,應提交: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普通設備清單和藥品種類清單。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