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良反應:不良反應與磺胺類藥物用於自創表面吸收後全身應用相同。當創面廣泛且用量較大時,吸收會增加,還會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主要包括過敏反應、肝腎損害、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血小板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和高膽紅素血癥等血液系統疾病、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2、禁忌癥: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孕婦、哺乳期婦女、2個月以下嬰兒及肝、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老年患者使用磺胺類藥物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是老年人常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因此,老年患者應避免應用,在有適應癥時權衡利弊後再決定。
3.註意事項:
(1)以下情況慎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缺乏、血卟啉癥、脫水、休克、老年患者。
(2)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劑、磺酰脲類和碳酸酐抑制劑過敏的患者,也可能對磺胺類藥物過敏。
(3)使用本品期間,要多喝水,保持較高的尿流量,防止結晶尿的發生。必要時還可以服藥堿化尿液。
4.應註意:
(1)全血象檢查對於接受了長療程治療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期間定期檢查尿液,以發現長期治療或大劑量治療期間可能出現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
擴展數據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尿液堿化藥物合用,可增加本品在堿性尿液中的溶解度,增加排泄量。
2.PABA不能與PABA壹起使用。PABA可被細菌攝入,而非本品,兩者相互拮抗。也不宜與含對氨基苯甲酰的局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與口服抗凝藥、口服降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硫噴妥鈉合用時,需要調整上述藥物的劑量,因為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位點,或抑制其代謝,導致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反應。
4.當與骨髓抑制劑合用時,可能會增強此類藥物的潛在不良反應。如果有指征需要兩種藥物合用,應密切觀察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
5.長期使用避孕藥(雌激素)會降低避孕的可靠性,增加月經外出血的機會。
6.當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會增加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當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肝毒性的發生率可能會增加。此類患者應密切監測,尤其是長期服藥和既往有肝病史的患者。
8.與光敏藥物合用時可能出現光敏性。
9.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為烏洛托品在酸性尿液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沈澱,增加結晶尿液的風險。
10,與本品合用時,舒必隆可減少本品從腎小管的分泌,其血藥濃度升高並持續較長時間,產生毒性反應,因此可能需要在應用舒必隆期間或之後調整本品的劑量。
百度百科-滅菌結晶磺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