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現對鎮江市有關社會防控措施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壹、即日起,暫停部分場所和機構的開放,由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轄區政府實地檢查驗收合格後,在嚴格落實張貼 "鎮江通守則"、掃碼測溫、規範消殺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人數不超過正常接待能力50%的標準有序開放。
二、養老機構、精神病院、福利院、敬老院等重點場所,按照上級有關通知要求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公共****、浴室、網吧、KTV、SPA、歌舞廳、桌遊室、劇本殺、棋牌室等經營場所繼續暫停營業。
三、從即日起,診所、門診恢復醫療服務,嚴禁接診發熱、幹咳、乏力、新冠肺炎等 "十大癥狀 "患者。恢復線上線下藥店銷售 "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 "等四類藥品。各藥店要嚴格落實實名購藥登記制度,發現有發熱等異常癥狀者,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指揮機構報告。
四、對即將開業的各類經營場所,開業前要徹底做好消毒、環境衛生保潔和通風換氣工作,按要求設立衛生防疫監督員和消毒專員,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後方可上崗。工作人員暫定每兩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並通過 "鎮江市衛生防疫申報平臺 "微信小程序中的 "查核核酸申報 "模塊主動上報核酸檢測情況。
五是所有開放式經營場所,安排專人負責測溫和掃碼,督促客人佩戴口罩,做好日常消殺工作;"鎮江通掃碼 "做到逢進必掃、無壹遺漏,每日掃碼人數應與場所開放經營情況相匹配;掃 "鎮江通掃碼 "發現異常人員。"發現異常人員和行程卡上有*號的人員壹律禁止入內。
六、堅持 "非必要不舉辦",從嚴控制大型會議、文藝演出、展覽展銷促銷等人群聚集活動規模,提倡舉辦線上活動,減少線下活動數量和規模。確需舉辦線下活動的,堅持 "誰舉辦、誰負責 "的原則,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的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報告。
七是壓緊壓實 "四方 "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疫情監管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各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個人要做好自身健康 "第壹責任人",主動接種疫苗,遵守防疫要求,嚴格履行自我管理責任,進入各類開放式經營場所,要規範佩戴口罩,主動掃 "鎮江通碼",保持社交距離。
八、凡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控要求執行不嚴格的,開放式經營場所要立即停業整改,直至驗收合格;造成疫情擴散的,要嚴肅追責,依紀依法處理。廣大市民發現社會防控措施落實不嚴不實的單位或個人,可撥打 "12345 "或 "110 "舉報。
鎮江市封控、防控區域繼續執行原有社會面管控措施,市指揮部將根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社會面管控措施。
鎮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