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類別:
1,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
2、貸款購買自住住房:
3.建造或翻新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租房自住月租金超過家庭月收入的15%。
非住房類別:
XX市無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壹是連續足額繳存三個月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城市無自有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二是租住公租房可按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對於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相關活期儲蓄存折、儲蓄卡);
3.結婚證或結婚證;
4.當年月度還款憑證(應有最新貸款余額、剩余期限等貸款信息,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5.貸款收據或個人貸款支付憑證(不需要借款合同中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利率等貸款信息)。
6.根據不同的提取情況,應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過程
1.拿著提取的材料去肇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購買自住住房貸款”和“建造自住住房貸款”的,由肇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臺掃描錄入系統,提取業務辦理成功。
3、在管理部申請簽訂《肇慶市住房公積金自動轉移和提取委托協議書》,簽字時,本人必須在場。
4.成功簽約後,如果提取的信息沒有變化,則按約定每個紀念日自動轉賬。
提款額度
提款限額計算方法說明:
1.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共同購房人申請提取同壹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金額合並計算。
2.提取住房公積金涉及家庭成員或者婚前、婚後情形的,應當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
3.第壹次提款和提前還貸的區別可以追溯到後面,兩種情況只能追溯壹次(賣出的房子無法追溯)。(註:由於新的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辦理此項業務的時間另行通知。)
提取時間
1,壹年只能提取壹次公積金(即間隔12個月以上才能提取)。
2.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自購房合同及協議簽訂之日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同壹套房壹年內最多只能提取壹次。
4.自動轉賬支取時間間隔:每人每年壹次,系統每天自動轉賬支取符合條件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