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重點對煙花爆竹禁止銷售燃放的內容進行了修訂完善,為全省明確 "禁止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煙花爆竹",為全省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目前,河南省多地已出臺相應政策,落實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河南省多地明確要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提醒:因篇幅所限,文章截取部分內容。
01鄭州市
鄭州市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2022年春節將至,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鄭州市繼續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壹、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範圍:鄭州市全域。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
四、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五.應急、公安、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批發市場、商場和沿街門店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六、對非法制造、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進行勸阻和舉報,可撥打舉報電話110進行舉報。
02南陽市
2022年1月19日,南陽市汙染防治攻堅戰打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壹.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範圍:南陽市整個行政區域。
二、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壹)嚴禁在城區任何區域、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違者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嚴禁在城區任何區域、任何時間銷售煙花爆竹,違者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銷售煙花爆竹,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物品和違法所得;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市任何區域、任何時間非法儲存煙花爆竹,違者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
(四)嚴禁在本市任何區域、任何時間擅自運輸煙花爆竹,違者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和違法所得。
(五)嚴禁在本市任何區域、任何時間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煙花爆竹,違者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嚴禁在本市任何區域、任何時間生產煙花爆竹(含家庭作坊制造),違者由應急管理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生產,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和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