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害了我的哥,行業秘密被妳發現了。
這些都是貼牌的。
無論是保健品也好,藥品也好,從研發、審批到投產使用,是壹個漫長的過程。
對藥企來說,這個過程就像順產孩子,自己的骨肉肯定分外珍惜,也會不斷通過科研來確保和升級。而貼牌、購買的方式,就像人販子,只賺取品牌溢價。壹個貼牌,藥還是那些藥,換了牌子,可能貼牌者已經有很大的名氣,價格立馬翻了壹倍。
1、保健食品是我國有關部門除了藥品和普通食品外設定的壹個特殊審批門類。原來是四個:藥品、保健藥、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後來將“藥健字”廢除。保健食品俗稱保健品。所采用的以前叫“衛食健字”,現在叫“國食健字”,俗稱“小藍帽”或“藍帽子”。
2、國食健字每壹個都表明了申請企業和地址、規格和成分、用法和功能、適用人群等信息。這些信息必須明確無誤地寫在保健食品的說明書上。即便是其他企業借用(這裏通俗化叫“貼牌”,也必須寫上原企業)
3、目前,國家相關部門已經覺察到同壹個“國食健字號”被不同企業和不同品牌套用的種種弊端。在2015年最新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當中明確提出要““同壹企業不得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同壹註冊證書或者備案號的保健食品應當使用同壹商標”。
可見這個貼牌行為退出歷史舞臺只是時間問題。
我們發現:同壹個國食健字號的靈芝孢子粉,居然有幾十個牌子***同持有。
貼牌企業都是賺快錢的,並沒有原產企業那樣的自律性的嚴格管理,看似把好的技術原料都集中到了壹起,其實是各環節很難相扣的拼湊體,每個環節都可能發生問題,出了問題又不容易監管。正因為貼牌的保健食品容易出現安全問題,國家已經歷來三令五申不提倡,《關於進壹步規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已經出臺,不就將正式立法,從源頭上杜絕這樣的企業。
保健食品貼牌的現象進入倒計時了,很多企業都在準備出路。
這樣的貼牌與OEM、ODM的區別:
OEM是指代工生產(也叫委托生產),通常代工企業B只負責為A企業加工,不做全套經營。
ODM則A、B兩企業合作程度更深。
OEM和貼牌的最明顯區別就是:
OEM:委托方(企業A)有完整的產品批件。
貼牌:委托方(企業A)沒有合格的批件,尤其在保健食品領域就是沒有“國食健字號”這頂“ 小藍帽”。
貼牌企業為了賺快錢,往往並不能夠像原產企業那樣的自律性的嚴格管理,比如最大的貼牌藥業某正。
正因為貼牌的保健食品容易出現安全問題,國家已經歷 來三令五申不提倡,國家食藥監局根據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 (征求意見稿)》。這壹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等這“ 四個最嚴”起草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比現行條例增加了136條內容,首次明確了 “同壹企業不得用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同壹註冊證書或 者備案號的保健食品應當使用同壹商標”,此條例意味著,過去貼牌生產的大量產品將被取締, 從而從源頭上解決保健食品“貼牌”亂象。
新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頒布之日,保健品行業必將因此洗牌,貼牌保健食品所帶來的安全、質量、監管等種種問題終於獲得了解決之道。 相比較而言,像壹些深耕靈芝行業的老企業,他們認真研發、育種,推進著這個行業的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他們把成本控制的很好,用綜合的科研、管理回報給社會的是價格實惠,品質優良,這才是保健品產業的出路。
貼牌企業跟OEM最大的區別是:
貼牌公司本身無研發能力!
貼牌公司本身無研發能力!
貼牌公司本身無研發能力!
他們只擁有銷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