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到當地受理窗口遞交某某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提交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材料,包括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生產場地平面圖,生產工藝流程圖,衛生防護設施圖,產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資料證明;
3.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人員審批,在收到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決定,受理後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
4.作出準予決定後十個工作日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
需要申請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戶,首先到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許可審查股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並根據提供的壹事壹卡辦事指南的要求,帶齊以下資料: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工商部門事先核準單位名稱(字號)通知書;房產證(或建築許可證)或租房協議復印件等有效證明材料;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衛生管理組織、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壹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壹條 為規範食品經營許可活動,加強食品經營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