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質壹般分為四類,分別是合成大麻素類、卡西酮類、植物類和苯乙胺類。大部分的新精神活性物質是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而對管制毒品進行化學結構修飾所得到的毒品類似物,具有與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強的興奮、致幻、麻醉等效果的物質。
神經活性物質在臨床上主要是促進壹些大腦中樞神經系統興奮的,也可以有效幫助妳緩解壹些精神疾病的,主要是起到壹些調理中樞神經系統以及調理妳的內分泌的效果的如果目前發現自己出現壹些大腦中樞神經系統的異常癥狀,或者是有些神經衰弱,這個時候建議可以口服谷維素或者口服安神補腦液,同時多吃些堅果類的食物
精神活性物質是指來自體外,可影響精神活動,並可導致成癮的物質。常見的精神活性物質有酒類、阿片類、大麻、催眠藥、抗焦慮藥、麻醉藥、興奮劑、致幻劑和煙草等。精神活性物質可由醫生處方不當或個人擅自反復使用導致依賴綜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礙,如中毒、戒斷綜合征、精神病性現象。
新精神活性物質有什麽?
主要根據精神活性物質的藥理特性,將之分為以下種類:
1.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能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如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酒精等。
2.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能興奮中樞神經系統,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等。
3.大麻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名的致幻劑,適量吸入或食用可使人欣快,增加劑量可使人進入夢幻,陷入深沈而爽快的睡眠之中,主要成分為△9-四氫大麻酚。
4.致幻劑能改變意識狀態或感知覺,如麥角酸二乙酰胺、仙人掌毒素等。
5.阿片類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類物質,如海洛因、嗎啡、阿片、美沙酮、二氫唉托啡、哌替啶、丁丙諾啡等。
6.揮發性溶劑如丙酮、苯環己哌啶等。
7.煙草。
攝入人體後影響思維、情感、意誌行為等心理過程的物質。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在DSM-4中,指壹種適應不良的物質使用方式,特征是:
①盡管認識到對身體有害仍使用;
②已造成社交、職業、心理,或軀體問題或使之惡化,仍繼續使用。診斷之前壹般應優先考慮“成癮”的診斷。1969年WHO提出濫用是指持續或間歇性精神活性物質過度使用,與可接受的醫療措施不相稱或無關。
CCMD-3采納兩者結合的描述性定義,即:指持續或間歇性精神活性物質過度使用,與可接受的醫療措施不相稱或無關。
以上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精神活性物質
屬於新精神活性物質有哪些
1、新精神活性物質分別是合成大麻素類、卡西酮類、植物類和苯乙胺類。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質是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而對管制毒品進行化學結構修飾所得到的毒品類似物,具有與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強的興奮、致幻、麻醉等效果的物質。
2、《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列明了121種麻醉藥品和130種精神藥品。根據中國禁毒網權威發布,毒品分為傳統毒品、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質。其中最常見的主要是麻醉藥品類中的大麻類、鴉片類和可卡因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