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決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的意見和全國、省、市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 為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進壹步推進我市基礎教育整體改革,促進全市中小學教育和學習方式轉變,激發廣大師生參與“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壹步推動中小學“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壹、綜合評價的原則
(1)主體性原則:充分調動被評價對象的積極性和參與性,考慮學生的年齡水平和認知特點,強調主客觀相統壹。
(2)過程性原則:評價貫穿於活動的全過程,讓學生參與評價過程。
(3)探究原則:鼓勵學生通過參加探究實踐活動,展示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特長,展示自己的才華,獲得感悟和體驗。
(4)多樣性原則:體現評價主體的多樣性(學生、家長、教師或專家等。)、評價內容的靈活性(態度、方法、能力等。)以及評價手段和方法的多樣性(自評與互評相結合;書面評價、操作評價和答辯評價相結合等。).
(5)創新原則:在整個活動過程中評價和考察學生的探究精神和創造能力。
二。綜合評價的主體和形式
“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教師及其所在學校。學生參與評價的主要形式有自評、互評和教師(包括家長和社會各方)指導幫助的評價;教師參與評價主要是對學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價,對教師自身組織和指導學生參與“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工作進行總結和反思;學校評價主要是指對學校“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組織、實施過程和效果的評價。
三。綜合評價系統
“創新質量實踐”活動的綜合評價分為兩個系統。壹是面向全體學生,納入學校常規評價和基於水平測試的評價體系;第二,在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篩選選拔學生優秀作品的鑒定體系。本方案將根據具體情況從評價(鑒定)兩個層面提出相應的要求。
四。評估(鑒定)的內容
“創新素質實踐”活動中學生作品的評價(評比)內容分為發明創造、信息技術作品和文字作品三類。
小學
(1)發明和創造
1.評估內容:
制作壹個比較完整的手工作品,包括繪畫、紙藝、瓦工、刺繡、編織、模型等。
2.評估內容:
(1)制作或者發明具有壹定科技含量的作品,包括解決實際問題的新方案;對現有產品和技術提出的改進方案;產品外形包裝的新設計方案等。
(2)對作品的創造性和實用價值有簡單明了的描述。
(2)信息技術作品
1.評估內容:
利用簡單信息技術完成的電腦繪畫(相關作品解讀同以下鑒定)。
2.評估內容:
(1)電腦繪畫、電腦動畫、電子報刊、網頁設計等作品。使用功能強大、操作簡單的相關法律軟件完成。
(2)信息技術應用成果須附有光盤、軟盤或u盤,可在常用計算機操作系統下演示或應用。
(3)所有信息技術作品必須附有簡單明了的文字說明、創作意圖、功能和使用說明。
(3)文字作品的範疇
1.評估內容:
(1)在探究學習過程中,撰寫學科學習和社會實踐的科研論文。
(2)論文應附有參考書目。
(3)字數在800字以內。
2.評估內容:
(1)研究性學習過程中撰寫的關於學科學習和社會實踐的科研論文和報告,包括實驗、調查、考察等研究報告。
(2)論文必須附有觀察記錄、實驗數據、研究過程記錄等詳細材料和參考書目。
(3)選題、觀點和建議具有創新性和現實性。
(4)字數在800-1500以內。
中學
(1)發明和創造
1.評估內容:
(1)制作工藝復雜或具有壹定科技含量的手工作品,包括手工藝品、模型、科學儀器或提出解決某壹實際問題的小方案。
(2)作品的立意和實用價值附有簡單的文字說明。
2.評估內容:
(1)制作或者發明具有高科技含量和創新價值的作品,包括解決實際問題的新方案;對現有產品和技術提出的改進方案;產品外形包裝的新設計方案等。
(2)對作品的創新點、技術基礎、制作程序、實用價值等附有詳細的文字說明和圖表。圖表資料應包括:外觀圖(手繪或照片);結構圖(手繪或印刷);示意圖(手繪或打印);錄像帶(不超過5分鐘)。
(2)信息技術作品
1.評估內容:
使用功能強大的相關正版軟件完成的電腦動畫、網頁設計、程序設計等作品(相關作品解讀同以下鑒定)。
2.評估內容:
(1)使用功能強大、操作簡單的相關法律軟件完成的計算機動畫、網頁設計、程序設計等作品;機器人作品可以選擇任何廠家生產的機器人,也可以自己改裝或自制。
(2)除機器人外,信息技術的應用成果必須附有光盤、軟盤或u盤,可在常用的計算機操作系統下演示或應用。
(3)所有作品必須附有簡單明了的文字說明、創作意圖、功能及使用說明。
(3)文字作品的範疇
1.評估內容:
(1)研究性學習過程中撰寫的學科學習和社會實踐的科研論文。
(2)論文必須附有觀察記錄、實驗數據、研究過程記錄等詳細材料和參考書目。
(3)字數在800-3000字以內。
2.評估內容:
(1)研究性學習過程中撰寫的關於學科學習和社會實踐的科研論文和報告,包括實驗、調查、考察等研究報告。
(2)論文必須附有詳細的觀察記錄、實驗數據和研究過程記錄、參考書目及相關證明材料等材料。
(3)選題、觀點和建議具有創新性,有壹定的理論深度。
(4)字數在3000-5000字以內。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鑒定)的原則和標準
(壹)評價(鑒定)的原則
1.“三自”原則
(1)自己選題目:題目必須是作者自己發現並提出的;
(2)自我設計和研究:設計中的創造性貢獻必須是作者自己構思的。主要論點的論據必須由作者本人通過觀察、調查、考察、實驗等研究方法獲得;
(3)自產自銷:作者本人必須參與作品的生產。論文必須是作者自己寫的。
2.“三性”原則
(1)科學性:包括選題和作品的科學意義、設計方案的合理性、研究方法的正確性、科學理論的可靠性和作品或結論的合理性;
(2)創新性:包括新穎性、技術水平和難度;
(3)實用性:包括研究作品應具有壹定的實用價值、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並有推廣前景。
(二)評估(鑒定)標準(見附表)
1.學生作品評價指標體系
2.優秀輔導員評價指標體系
3.先進的學校評估指標體系
不及物動詞評估(鑒定)程序
(A)評價程序
每學年上學期結束時,各校按照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的原則,組織對全體學生參與“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態度和能力進行評價,並對作品進行評價。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記入學生手冊。
(2)評估程序
“創新素質實踐”活動學生優秀作品評審分為學校初評、區(大單位)復評、市終評三個等級。
1.各校在學生作品評定的基礎上,評定校級學生“創新素質實踐”活動的優秀作品。
2.各校獲獎的優秀學生作品在校內公示後,可推薦參加區級(大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評比。
3.獲得區級獎項的優秀學生作品在全區公示後,可向市教育局推薦參賽。
4.市教育局組織對“創新素質實踐”活動中各區(大單位)推薦的優秀學生作品進行市級評比,對享受優惠招生政策的學生進行現場答辯。最終評價結果正式公布前,應當在相關媒體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七。評價(鑒定)工作要求
(壹)評價要求
1.評價過程要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要建立在學生自主、合作的基礎上,是對學生綜合社會實踐活動成果的真實報告。不允許教師和家長實質性地參與作品的提煉、報告和展示。
2.學生在“創新素質實踐”活動中的成績和獲獎率應作為評價教師績效的重要指標。對教師的評價側重於對活動組織和指導過程的工作質量(尤其是全員性、安全性和公平性)的評價。
3.學校組織的“創新素質實踐”活動應作為考核學校領導業績的重要指標。對學校的評價應側重於對本次活動組織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公平性的評價。
(2)評估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申報市級“創新素質實踐”活動優秀作品評審時,原則上小學、初中、高中學生作品數量占申報總數的三分之壹。
2.申報單項作品鑒定,每件作品的作者不得超過壹人;合作完成的作品,每部作品的作者不超過三人,承擔相同的工作量。
3 .鑒定工作應嚴格按照鑒定程序和標準進行,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評審結果公示後2個月內,發現不合格、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者,取消參評及獲獎資格。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報:申報中“資格確認”壹欄無簽名蓋章的作品;參加過“創新質量實踐”評選並獲獎的作品;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的工程;不適合中小學生的項目(如藥品、食品等,涉及生命財產安全);這部作品不是作者自己完成的。
八個。評價(鑒定)組織與管理
“創新質量實踐”活動評估(鑒定)的組織體系由評估(鑒定)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組成。
(壹)市、區、校三級成立“創新素質實踐”活動評價(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由教育行政、科學研究、教學科研等有關單位的人員組成* *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吸收社團組織和有代表性的家長委員會成員參加。其主要職能是發動、組織、指導、監督和協調,確保“創新質量實踐”評價(評比)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市、區、校三級“創新素質實踐”活動評價(鑒定)專家組由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和專家組成,其工作職能是對學生作品及構成作品的要素進行綜合評價(鑒定)。
九。評估(鑒定)激勵
(壹)對“創新質量實踐”活動的評價(評比)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參與者和獲獎者由相關單位評定或頒發證書。
(二)凡在學年內獲獎的小學、初中畢業生,均可享受市教育局制定的小學到初中、中學入學考試的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