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消息,當天,江蘇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壹起印度抗癌藥代購案,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對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對王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分別判處數額不等的罰金; 對馬前、曹旋昌、馬毛毛等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 在王蜂緩刑考驗期間,禁止其從事藥品銷售活動。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7月間,15名被告人通過印度人ANKIT(音)或通過他人購進大批印度版抗癌藥,然後在國內通過網絡或通過到醫院向醫生、患者推銷等方式,在國內加價銷售。
而這些藥屬於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依法應以假藥論處。
值得註意的是,法院認為,考慮到各被告人主觀惡性不深,尚無證據證明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案件宣判後,林永祥當庭表示上訴。
這樣的事情讓人不由想到了電影《我不是藥神》。
《我不是藥神》,講述的是在進口藥價格高昂的情況下,由徐崢飾演的保健品店主,為絕癥患者“代購”印度仿制藥的故事,既是壹部感人的平民英雄類型片,又因其對現實中醫藥問題的刻畫而引發更深層次的廣泛討論。
電影中,徐崢飾演的程勇是個男性保健品商販,開著壹家神油店,但機緣巧合下成為印度仿制藥的獨家代理,因此收獲了高額的利潤,被大家給予了“藥神”的稱號。但在接觸到白血病人這個群體之後,程勇的善心被激發,上演了壹場人性和現實的博弈。片中呈現的病人生存困境、藥販子的道德困境、警察的法律困境、醫藥公司的商業困境等矛盾出現在影片之中,讓人深思。
之前上海有壹位患者被稱為“現實版藥神”。
有4年抗癌經歷的翟壹平沒有想到,他會因代購抗癌藥失去人身自由
從2016年開始,他幫在QQ群裏認識的病友從德國代購抗癌藥,壹些肝癌晚期的病友因此延續了生命。兩年下來,他成為病友群裏的頂梁柱,每天都有許多病友發病例請教他。
現年46歲的翟壹平說,自己並不知道這會觸犯法律。
2018年7月25日,翟壹平因涉嫌銷售假藥罪被刑拘,現羈押在上海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