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員在嬰兒出生之日(以嬰兒或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本數),並在嬰兒出生前壹個月內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參保人員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6個月的,不享受生育醫療待遇;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6個月以上不滿12個月的,按定額標準的30%支付;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按定額標準的100%支付。
3、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參加職工生育保險且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的支付標準報銷50%的生育醫療費用。
I.河南省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限額標準支付:
(1)產前檢查:800元/例;
(二)正常分娩: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000元/例;
(三)異常分娩(難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8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剖宮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45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300元/例;
(四)與剖宮產同時實施的其他相關婦產科手術5000元/例,不再支付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收費標準。
實際醫療費用低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據實支付,高於或等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按上述限額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已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限額標準支付:
(1)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含檢查費):三級定點醫療機構150元/例;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30元/例;
(2)輸精管結紮術(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例;
(三)輸卵管結紮術(含檢查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400元/例;
(四)輸精管復通術(含檢查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5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400元/例;
(五)輸精管復通術(含檢查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400元/例:)Ⅲ類定點醫療機構4000元/例;Ⅱ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3800元/例;
(五)門診終止早孕(含孕期檢查費、檢驗費):三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例(特殊情況除外);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80元/例;
(六)12周以上住院終止妊娠: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3000元/例。終止妊娠:三級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例;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800元/例;
(七)人工流產:三級定點醫療機構1500元/例;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300元/例。
法律依據: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第十壹條:女職工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在下列法定產假期間,享受以工資代替生育津貼的待遇:(1)妊娠28周以上分娩或者引產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生育津貼15天;晚育的,增加生育津貼90天。
(二)懷孕十二周以上不滿二十八周流產或者引產的,增加生育津貼四十二天。
(三)懷孕8周不滿12周的,給予30天的生育津貼;懷孕不滿8周的,給予15天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日標準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計算,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國家機關和其他用人單位由財政負擔工資的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不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