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比較特殊,可能是通過快遞員上門送件,樓下打電話確認的。當時,老人接到電話後,表示馬上下樓取。可能是年紀大了,老人在上樓過程中猝死。事後,家屬認為快遞員應該送貨上門,是員工操作失誤,才導致了這起悲劇。快遞公司認為,員工已打電話確認是老人所說的下樓取件,並不存在問題。
1、事情經過在老人猝死前幾天,家人在網上看到壹種藥酒,希望買回去給老人補補身子。過了幾天,快遞員打電話給老人,說已經在樓下等著了。老人便下樓去拿,在回來的路上卻意外身亡。老人去世後,家屬認為是快遞公司的問題,明明寫著送貨上門,卻沒有履行相關責任。希望對方賠禮道歉,並賠償 50 萬元。該公司認為,老人自己下樓取的,快遞員不需要承擔責任。老人下葬後,家屬打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三個註意事項在本案中,有三個註意事項,壹是老人的死因,官方發布的信息是猝死,與他人無關。應該是年紀大了,攜帶保健酒太費力(新聞報道是22斤),導致意外;二是快遞員操作是否有誤,從整個過程來看,員工確實存在問題。他沒有告知老人,快遞員有送貨上門的服務;三是賠償金額,老人是自己造成的死亡,與他人無關,要求賠償50萬有點誇張。
三、如何解決問題
雖然老人是猝死,但在整個過程中,快遞員工確實存在問題。如果他告訴老人有送貨上門的服務,或者自己直接送貨上門,這個問題就不會出現了。其實這種事情,沒必要鬧上法庭,出於人道主義,公司給予壹定補償就可以解決。現在的問題是,公司不願意賠償,家屬又要求賠償很多錢,所以只能到法院去解決問題。
最後怎麽處理,就看法官的判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