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
易制毒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制成毒品的性質的化學品,通常是鹽酸、硫酸、部分有機物、有機溶劑和極少數強氧化劑。易制毒化學品壹般可細分為三類,其中,實驗室常用易制毒化學品壹般為第二類、第三類。
易制爆化學品是指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制成爆炸物品的化學物質。
易制爆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和部分有機物。
實驗室常用的危險化學品
易制毒化學品:
鹽酸、硫酸、高錳酸鉀(亦是易制爆)。
易制爆化學品:
硝酸、高氯酸、過氧化氫、過氧化鈉、重鉻酸鉀、硼氫化鉀等。
審批機構
1、購買第壹類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由省公安廳審批。
2、購買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
采購流程
1、申購人選擇有銷售經營易制毒危化品資格的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
2、準備資料到當地公安局或網絡平臺辦理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
3、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審批下來後提供給銷售業務員並委托銷售方辦理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
4、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審批下來後,銷售方即可安排發貨。
註:個人不得購買第壹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危化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禁毒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進口、出口實行許可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對進口、出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依法進行管理。禁止走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制毒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