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的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壹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乙類的藥物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費用的藥物,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三部分。 其中,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基金 準予支付費用的西藥品種分別為1133個和1137個,中成藥品種927個,民族藥品種47個。 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127種及1個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