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漿、合劑等口服液,若液面有異物漂浮,出現黴團或絮狀物,或有沈澱、渾濁,或出現酸敗味,或產生氣泡等,都是變質。有些藥液有輕微沈澱,但輕搖後又很均勻正常,在標簽上也註明了用時搖勻字樣,則不應視為變質。
註射藥(針劑)多為水溶液,壹般為無色、微黃的澄清透明液體。不允許有渾濁、沈澱、絮狀物和變色等現象,凡出現以上情況的不可再使用。
如果外形分辨不清,可把藥片放在盛有涼水的玻璃杯中,輕輕搖動幾下,藥片化開後,有灰白色或綠色渾濁或有絮狀物,即是時間過久,發黴變質了。如果藥片在10分鐘、藥丸在1小時之內化不開,堅硬如初,也是變質了。膠丸變軟後互相黏結或裂開,也不宜再用。
外用藥如眼藥水,應是澄清的水溶液,如出現結晶、絮狀、黴點,就是變質,不能使用。藥膏壹般比較穩定,但若保存不當或時間過久,出現分層、異味等也是變質現象,不能再用。
中成藥丸劑或片劑若是發黴、生蟲、潮化等,說明藥品已變質,不可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