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庫存商品—甲產品
貸:生產成本—甲產品
二、具體分析:
1、完工產品經產成品倉庫驗收入庫以後,其成本應從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和各種產品成本明細賬的貸方轉入到各有關科目的借方,其中完工入庫產成品的成本,應轉入產成品科目,完工自制材料,工具,模具等的成本,應分別轉入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科目。
2、寫會計分錄的時候,先寫借方科目,後寫貸方科目,借貸要分行書寫,借貸方合計金額要相等。貸方的文字和數字都要比借方後退兩格書寫。在壹借多貸或壹貸多借和多借多貸的情況下,借方或貸方的文字,金額要對齊。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壹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壹借壹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壹借多貸分錄,多借壹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3、基本生產成本總賬科目的月末余額,就是基本生產在產品的成本,也就是占用在基本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資金,應與所屬各種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月末在產品成本之和核對相符。
三、涉及的會計科目:
1、生產成本是生產單位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各項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及動力等)、直接工資(生產人員的工資、補貼)、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費);制造費用是指企業內的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分廠、車間管理人員工資、折舊費、維修費、修理費及其他制造費用(辦公費、差旅費、勞保費等)
2、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並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於銷售的各種商品。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庫存商品明細賬應按企業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設置明細賬。如有存放在本企業所屬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以及已發出尚未辦理托收手續的商品,都應單獨設置明細賬進行核算。庫存商品明細賬壹般采用數量金額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