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的分類和標記、技術要求、檢測方法和標識。
本標準適用於防護顆粒物的自吸過濾式呼吸器。
本標準不適用於防護有害氣體和蒸氣的呼吸器,不適用於缺氧環境、水下作業、逃生和消防用呼吸器。
本標準與GB2626-200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從《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調整為《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穿透率”“佩戴氣密性檢查”指定防護因數”“計數
刪除了“煙”“霧”“微生物”三項術語
中位徑”“質量中位徑”“空氣動力學粒徑”和“空氣動力學質量中位徑”七項術語(見3.14和3.19~3.24)
修改了各類呼吸器的吸氣阻力和呼氣阻力要求(見5.5);
修改了呼氣閥氣密性的要求和檢測方法(見56.1和6.7);
將呼氣閥蓋的稱呼調整為呼氣閥保護裝置(見5.6.2和6.8);
修改了對各類呼吸器的視野要求(見5.8)
增加了對制造商聲稱過濾元件可清洗和/或消毒後重復使用的產品的要求和檢測方法[見5,14.15,16d)和6.23]
增加了實用性能的要求和檢測方法(見5.15和6.16);
在制造商應提供的信息部分增加了對過濾元件使用壽命判斷方法的說明,對不阻燃的產品增加了應用限制(見5,16);
在過濾效率檢測方法部分增加了過濾效率檢測用顆粒物粒徑的換算方法(見附錄B)、過濾效率檢測設備的顆粒物檢測器精度及分辨率要求(見63.2)和對加載終點的判斷方法(見63,4.46.3.4.5、6.3.4.6和附錄C),對加載量也增加了要求(見6.3.3);
在泄漏性檢測方法部分增加了對樣品檢查的要求(見6.4.1.4),增加了顆粒物檢測器精度要求(見64.2.4),增加了按受試者計算泄漏率的公式[見式(5)];
增加了用於呼吸阻力檢測和死腔檢測的試驗頭模內置呼吸管構造的示意圖(見圖4);
在呼吸阻力檢測方法中,修改了對微壓計參數要求(見6.5.2,3),增加了呼吸器面罩和試驗頭模之間應氣密的要求(見6.5.4和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