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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甲酸乳霜過期了還能用嗎?

維生素A乳膏過期後不能使用!

對於有有效期的藥品,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貯藏條件貯存,盡量在有效期內用完,在有效期內使用時,應隨時檢查其性狀,壹旦發現有異常情況,即使在有效期內也應停用。

維A酸是臨床上常用的治療痤瘡特別是黑頭粉刺的藥物,要求在夜間使用,日光會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所以本品最適合在晚上睡覺前塗抹,過期就不能使用了。過期後仍可使用。

維生素 A 酸乳膏的主要成分是全反式維生素 A 酸,化學名稱:9,13-二甲基-7[-(1,1,5-三甲基六-5-環己烯-6)-7,9,11,13-壬四烯-15 酸]

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乳膏。適應癥 外用,用於輔助治療尋常痤瘡、扁平苔蘚、粘膜白斑、糠疹、毛囊角化癥和銀屑病。尋常痤瘡:每晚睡前在患處輕輕塗抹壹次。對於銀屑病、魚鱗病和其他覆蓋部位的皮疹,每天塗抹 1-3 次或遵醫囑。用後請洗手。不良反應 局部使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癥狀,如灼燒感、紅斑和脫屑,這可能會使皮損更加明顯,但同時也表明藥物正在發揮作用,並沒有加重病情。在大多數情況下,皮膚會適應並忍受刺激,刺激也會逐漸消失。如果刺激癥狀持續存在或加重,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間斷使用或暫停用藥。禁忌癥 懷孕頭 3 個月的婦女禁用。

2.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本品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4.禁用於眼睛。

1.濕疹、曬傷、急性和亞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禁用。

2.不宜用於皮膚皺褶部位。

3.用藥期間不要使用其他可能引起皮膚過敏、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引起全身不良反應。

4.陽光可加重維甲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甲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甲酸可增強紫外線的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適宜在傍晚及睡前使用,治療過程中應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積塗抹,每日用量不宜超過20g。

6.由於本品有可能引起嚴重的刺激和脫屑,開始用藥時可采用隔日或每3天服用壹次的治療方案;最好先用低濃度的制劑,待耐受後再換用高濃度的制劑。孕婦和哺乳期婦女 禁用於妊娠頭 3 個月;禁用於哺乳期婦女,以防嬰兒口服制劑。兒童慎用。藥物相互作用 與肥皂、清潔劑、含脫皮劑的制劑(如過氧苯甲酸、利血平、水楊酸、硫磺)、含乙醇的制劑(如須後水)和異維A酸****壹起使用可能會加劇皮膚刺激或幹燥作用。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維甲酸的顯著藥理活性之壹是誘導表皮增生,使顆粒層和棘細胞層增厚,其作用表現在表皮細胞的DNA合成和絲化指數增加。另壹個重要作用是通過影響表皮細胞分化後期的 K1 和 K10 角質溶解裂解、絲狀蛋白到絲狀蛋白的過程以及交聯包膜的形成,促進表皮顆粒層細胞向角質層分化。維甲酸能明顯抑制實驗性痤瘡的產生,通過調節毛囊皮脂腺上皮角化異常過程來清除角質栓,從而起到預防和消除痤瘡皮損的作用。

維生素A能影響黑色素細胞的黑色素生成,對酪氨酸羥化酶、多巴氧化酶和二羥基吲哚氧化酶等三種催化酶的活性有抑制作用,從而減少黑色素的形成,減輕皮膚色素沈著。維生素 A 酸對正常人黑色素細胞酪氨酸酶的活性和黑色素的組成沒有影響。

當皮膚發生生理性老化,或受到藥物、紫外線照射、外傷等損傷時,維A酸可糾正或防止有害因素對真皮結締組織的生化成分和形態結構造成的異常,刺激皮膚細胞外基質蛋白的合成,加速真皮上部新的結締組織帶的形成,增加創傷部位的抗張強度。維甲酸對正常皮膚膠原蛋白的合成沒有影響。此外,維甲酸還具有抑制白細胞趨化的活性,從而起到抗炎作用。

2.毒理作用

維生素 A 對皮膚有刺激性。實驗動物的皮膚反應明顯重於人體,隨著藥物濃度和給藥次數的不同,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膚刺激和炎癥,出現紅、腫、水泡,角質層屏障減弱,增加藥物的吸收,引起全身中毒。人體皮膚局部用藥有刺激性,但沒有上述嚴重反應。這可能是由於動物與人類的皮膚結構和對維甲酸刺激的敏感性不同。因此,應仔細評估動物局部使用維甲酸的安全性數據以及對臨床安全性的預測意義。藥代動力學 外用少量可經皮膚吸收,吸收後維生素 A 在體內的主要代謝產物和活性形式,主要是在葡萄糖醛酸轉移酶催化下生成葡萄糖醛酸代謝產物而排出體外。約有 5%的外用劑量通過尿液排出。貯藏 避光、密閉、陰涼(不超過 20℃)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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