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家公司可算作在中國合法的傳銷公司,當然,名字換成直銷。
直銷與傳銷、變相傳銷的區別
區別之壹:是否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直銷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而非法傳銷則以拉人頭牟利或借銷售偽劣或質次價高的產品變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無產品。
區別之二:有沒有高額入門費。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繳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而在非法傳銷中,參加者通過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壹定數量的產品以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的條件,鼓勵不擇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賺取利潤。其公司的利潤也是以入門費為主,實際上是壹種變相融資行為。
區別之三:是否設立店鋪經營。直銷企業設立開架式或櫃臺式店鋪,推銷人員都直接與公司簽訂合同,其從業行為直接接受公司的規範與管理。而非法傳銷的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或“地下”經營活動。
區別之四:報酬是否按勞分配。直銷企業為願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的機會,而非壹夜暴富。每位推銷人員只能按其個人銷售額計算報酬,由公司從營運經費中撥出,在公司統壹扣稅後直接發放至其指定賬戶,不存在上、下線關系。而非法傳銷通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參加者的上線從下線的入會費或所謂業績中提取報酬。
區別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貨保障。直銷企業的推銷人員可根據個人意願自由選擇繼續經營或退出,企業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貨保障。而非法傳銷通常強制約定不可退貨或退貨條件非常苛刻,消費者已購的產品難以退貨。
ps: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處處長吳雁告訴記者,在他們看來,判斷是不是屬於傳銷,最核心的就是看其是不是通過發展下線,並強迫下線消費來獲取提成。而對於直銷的判斷依據,吳雁說他們也在等待國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