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魚已被歐美多個國家列入禁止食用名單,多個國家禁止銷售油魚或不推薦給國民食用。
美國:魚類在20世紀90年代被禁運,現在已經解除,但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仍然反對含油魚類的進口和州際貿易。
日本:厚生勞動省將油魚列為“毒魚”,禁止進口。
歐盟:銷售麥冬科魚類產品時,必須以包裝形式銷售;必須貼上適當的標簽,提供烹飪方法的信息;必須標明有關魚類引起腸胃不適的風險;標簽必須附有學名和通用名。
意大利:正式列為違禁魚種。
澳大利亞:宣布不建議吃魚。
加拿大:建議不要大量食用;使用壹種可以去除壹些油性魚類的方法來降低潛在風險。
新加坡:政府要求業者正確標示兩種魚,並建議烘烤以降低含油量。
英國:英國食品標準局在2001和2003年發出警告,指示食品供應商不要將油性魚類與類似魚類混淆。
中國香港:建議所有進口商將尖吻蝮和異鱗蝮的通用名定為“蠟魚”、“油魚”,不允許使用“鱈魚”等其他通用名,供業界和消費者區分。
中國並不禁止或限制食用油魚等魚類,只是限制河豚等少數魚類。
被警告或不建議食用的國家或地區。
歐盟:銷售麥冬科魚類產品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只能以包裝形式出售;
必須貼上適當的標簽,提供烹飪方法的信息;
必須標明有關魚類引起腸胃不適的風險;
標簽必須附有學名和通用名。
臺灣省:相關食品限制沒有明文規定。
意大利:正式列為禁止進口魚類。
澳大利亞:宣布不建議吃魚。
加拿大:建議不要大量食用;采用能去除部分魚油的方法制備,降低了潛在風險。
英國:英國食品標準局(FSA)曾在2001和2003年發出警告,指示食品供應商不要將油魚與同類魚類混淆,更不要將油魚稱為“鱸魚”或“海鱸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