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國家中醫現代科技產業(安徽)基地、國家中醫國際合作基地、國家醫學臨床研究基地、國家醫師授權單位、碩士生推薦免試單位。
學校現總占地面積1269.68畝,全日制在校生16091人。學校現有本科專業27個,其中壹級博士學位授予點3個,壹級碩士學位授予點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26個,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安徽中醫藥大學2020年全日制本科學生順利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安徽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安徽中醫藥大學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本科招生相關錄取政策參照教育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壹致,以上壹級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安徽中醫藥大學
第六條學校代碼:10369
第七條辦學層次:公辦本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以安徽省為主建設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水平大學。
第九條學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區錢江路1號(少泉湖校區);合肥市梅山路103號(梅山路校區);合肥市浉河路45號(浉河路校區);合肥市壽春路300號(六安路校區)。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十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日制本科學生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的招生政策,決定重大問題。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最新文件精神,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和計劃數為準。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根據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本著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拔考生。
第十五條錄取時,根據考生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成績,按照“分數優先(含政策加分),遵循誌願”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誌願級差。高考成績在專業錄取時排序。沒有排名結果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投檔結果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對於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認可。
第十七條往屆學生的錄取與現屆學生同等對待。
第十八條按批次平行誌願,招生調劑比例原則上為1:1。
第十九條外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校的錄取規則以本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其中,江蘇省考生選考科目要求詳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為:至少選BB,要求4C1合格。入檔後按照先分級的排序規則錄取。其他要求請參照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壹條學校向港、澳、臺本科生招生按照中國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有關規定和安排執行。
第二十二條“中醫免費醫學定向”和其他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招生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結果由招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統壹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本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四條報考建議:鑒於我校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沒有其他語種的教學條件,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我校,以免影響大學階段的外語學習;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要考慮身高因素,以免影響以後就業。
第二十五條體檢要求: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凡被發現未如實填寫既往病史或在體檢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將按我校學籍管理規定予以開除。
第六章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六條完成學業並考試合格,授予安徽中醫藥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安徽中醫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準入、審查、費用、獎勵、補貼和豁免
第二十七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三個月內。復試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和安徽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捐贈的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重資助政策。,並為經濟困難的大壹新生註冊入學開通“綠色通道”。
第三十條學校推薦在校期間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安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少泉湖校區)
郵政編碼:230012(少泉湖校區)
聯系電話:0551-68129059 198551870019855187002 187003。
監督電話:0551-68129047(安徽中醫藥大學紀委)
網址:(安徽中醫藥大學)
(安徽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
第三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辦理與招生有關的事宜。對於以安徽中醫藥大學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學校將另行公告。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安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