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主觀:當我們得了大病的時候,我們購買醫療保險可以起到救死扶傷的作用,那麽在河南醫療保險報銷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河南醫保報銷流程又是怎樣的呢?為了幫助大家了解相關知識,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具體介紹壹下。歡迎大家閱讀。壹、河南醫保報銷政策(壹)調整住院起付標準。為進壹步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實施,引導患者合理就醫,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以下醫療機構住院的參保居民,住院起付標準調整如下:鄉鎮級(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醫療機構)由200元調整為150元;市級三級醫院由900元提高到1200元;省級三級醫院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省外醫療機構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其他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194號)有關規定執行。(二)鼓勵和引導參保居民利用中醫藥服務。參保居民在縣級以上中醫醫院住院治療的,住院報銷起付標準在同級醫療機構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0元。參保居民使用中醫藥服務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 5%。中醫藥服務是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中藥飲片、中成藥、中藥制劑和中醫診療項目。(規範異地就醫住院待遇政策。跨省和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執行醫保目錄及相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按病種、按床位、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定額標準等支付方式改革)。鄭州市省管公立醫院執行省醫保目錄及相關規定,其他醫療機構執行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醫保目錄及相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參保地政策。二、河南醫保報銷流程門診醫保報銷流程:首先,報銷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卡等原始醫療資料;4.財政、稅務統壹印制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繳費處方原件;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可即時辦理。住院醫療保險報銷流程:1.入、出院時,須持醫保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窗口辦理入、出院登記手續。住院時需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後多退少補。住院登記前發生的醫療費不在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因急診不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而住院的,應在入院次日持急診證明到醫保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的醫療費用自理。2.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起付線:各地起付線不同,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累計計算。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轉院的,須經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並提出轉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寫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準後,辦理轉院手續。轉院僅限於省級專科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報銷標準先自付10%,再按當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按相關政策計算醫保報銷金額和個人自付金額,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自付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所在社保機構結算。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城鎮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自付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員結算。以上就是小編收集的關於河南醫保報銷的相關知識,河南調整了住院起付標準,推進分級診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把資源留給更多有用的人。通過以上內容的介紹,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前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