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2018年12月。
從2018年12月起,江門市創建區域擴大至全市範圍,現就全域創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食品安全戰略”總體部署,堅持“四個最嚴”原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
緊緊圍繞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食品的需求為目標,著力改善保障民生,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載體,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為突破口,嚴格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引導企業依法經營,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構建“政府負責、部門協作、行業規範、全民參與、司法保障”的社會***治新格局,進壹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動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擴展資料
江門市於2018年正式創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參與創建的區域為: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江門市創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分5個階段完成。
(壹)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2月底前)
印發創建工作方案,成立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創建工作目標要求和任務職責,並召開全市創建工作動員會。同時做好前期宣傳發動工作,努力營造食品生產經營者主動參與、社會各界廣泛支持、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創建階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
各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對照《廣東省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標準及評價細則(修訂版)》,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廣泛宣傳發動,根據需要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開展各項創建達標活動。逐年開展食品安全考核評選,發揮示範帶動作用,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創建全覆蓋。
市直各有關單位加強與本職能相關的創建工作的統籌規劃,並對下級部門創建活動進行督促指導。市食安辦制定考核評價標準,組織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並根據掌握的情況適時組織檢查督導。
(三)自查整改階段(2020年1月—3月)
江門市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照《廣東省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標準及評價細則(修訂版)》進行自查自評,開展模擬測評,量化自評結果,查漏補缺,抓好整改。各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和現場。
組織對創建工作形成自評報告,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及本地主流媒體公示,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在2020年3月底前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省食安辦申請現場考核,同時提交創建工作總結、自評報告、群眾意見等相關佐證材料。
(四)省級考核階段(2020年4月—6月)
配合省食安辦對我市申報材料進行考核評價,組織開展迎接省有關專家和人員對我市現場考核的相關工作。各市(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針對省食安辦對我市初審考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再次迎接上級考核復審。
(五)鞏固提高階段(自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公布之日起)
按照體系完整、職責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群眾滿意的總體要求,從工作機制、重點項目、實施效果、社會滿意度等方面全面總結創建工作經驗,鞏固創建成果,並將創建工作進行深化和提高。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江門市全域創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的實施意見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江門市創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方案(2019年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