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住院可享受以下醫療保險待遇:
1.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的費用,由醫保基金按以下比例報銷;
2、乙類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特殊材料先自付10%;
3、乙類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特殊材料先自付10%;
4、乙類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特殊材料先自付10%;
5、乙類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特殊材料先自付10%;
6、乙類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特殊材料先自付10%。壹級及以下醫院在96%報銷起付線以上發生的費用;
4、二級醫院報銷93%,三級醫院報銷9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相應提高2個百分點。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住院享受以下醫保待遇:
1.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的費用,由醫保基金按以下比例報銷;
2、乙類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特殊材料先自付10%;
3、起付線以上的費用,壹級及以下醫院報銷90%,二級醫院報銷75%,三級醫院報銷65%,外轉報銷55%。
醫保報銷流程如下:
1.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時憑醫保卡、身份證、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費用總清單(費用明細清單)、疾病診斷證明書、有效票據(發票原件)、醫囑單、病案首頁復印件、學校出具的證明,轉院的憑轉院證明,治療外傷的憑學院出具的證明。學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還需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服務大廳醫務科窗口審核報銷。在不同醫院住院的,要提供不同醫院的材料;在同壹醫院按不同時段住院的(費用未核銷前,如出院後又進入同壹醫院治療的),也要提供同壹不同時段的住院材料;
2、開通刷卡結算功能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被委托人住院3天內憑學生本人身份證、《省社會保障卡》、住院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書、學院出具的證明到市醫保中心服務大廳醫務科窗口辦理;
3、因急診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在發生急診的3-5個工作日內,先電話聯系或委托他人持書面報告通過學生醫保管理中心向市醫保管理中心備案。管理中心備案,醫療費用由本人墊付;報銷時按上述報銷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報銷(在非醫保定點醫院或診所治療的不予報銷)。
綜上所述,化療費用醫保可報銷80%。化療患者參加新農合,壹般可報銷80%;化療患者參加職工醫保,只能事後按壹定比例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第二十八條和《國家社會保險法》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