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管制期限為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數罪並罰最高不能超過三年。監管的後果是什麽?下面會詳細解答。
控制的實施期限主要包括以下規定:
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應當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即執行管制的權力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其他任何機關都沒有這個權力。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實施管控的具體機關應為縣(市)公安局、治安分局和相當於縣級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分子進行控制時,要註意貫徹群眾路線,即充分發揮有關單位或基層組織的作用,依靠群眾,監督犯罪分子遵守有關規定。
控制句子的計算。根據刑法規定,管制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即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該日計入刑期。同時規定,判決執行前羈押罪犯的,壹日羈押減為二日管制,即判決執行前被拘役或者逮捕被剝奪人身自由的,壹日羈押減為二日管制。
解除管制《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執行期滿,執行機關應當向本人、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人民宣布解除管制。這壹規定有利於防止無限制地擴大管制,損害被解除管制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及時宣傳法制,教育群眾,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
監管的後果是什麽?
管制是對限制人身自由的懲罰。被判處管制的罪犯在刑罰執行過程中應當遵守壹定的規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2.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權;3、按照規定向行政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4.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接待來訪的規定;5.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執行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