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引發全身感染,比如肺炎、心肌炎、腸炎等,嚴重的不及時發現和治療,會出現感染性死亡。用老百姓的話,就是“化膿、發黴爛了”。我做主刀醫生期間,就壹個老鄉,沒有按我們的規定復查血常規,化療第三個療程,出現肺部感染、全身中毒性休克,經急診ICU搶救無效死亡。
2、白細胞降低,影響了我的癌癥化療節奏。白細胞低,就不能化療,只能“等”白細胞升上去,達到安全範圍了,才能化療。化療,兩周壹次、每周壹次、三周壹次的節奏,都是醫生經過幾十年研究探索出來的。因為白細胞低,無奈推遲化療,就會影響療效。所以,白細胞低到壹定程度,出現紅色警戒報線,就要打升白針!
短效的升白針,就是復查血常規發現白細胞低了,再去“緊急處理”就是短效的,可以理解為“解救升白針”,它的效力只能維持兩天,兩天後就無效了。所以打針的兩天後,要再復查白細胞。如果復查還不理想,就再打升白針,再兩天復查,直到升到醫生滿意為止。我碰到的病人,最多的時候,壹個療程化療後,打了13支升白針,才升到安全範圍。化療結束後,她的骨髓白細胞再也恢復不了正常範圍,只有正常範圍的壹半。
所以短效升白針的缺陷很明顯,是解救的,效力很短,病人每天都要往醫院跑。所以科學們就去研發,有沒有壹種藥物,能預防白細胞的下降,讓病人不要天天跑醫院,而且又很安全渡過化療。通過多年研究,就開發出了“長效升白針”。就像高血壓藥物壹樣,老的降壓藥,效力短,要壹天吃三次,現在新的降壓藥,效力長,壹天吃壹片,壹個道理。隨著科學發展地突破,未來的高血壓藥物,估計壹個禮拜或壹個月吃壹次就可以了。
所以長效升白針也是近2-3年才在中國使用。它是針對短效升白針的缺點,它是“預防性”的,是化療的第二天或三天用,使人體內的白細胞不死亡,確保化療期間白細胞不減少。所以打長效升白針的,化療期間,不用每周驗血常規,只需要化療前1-2天查壹次血常規,就可以了。它既減少了化療的危險性,又減少病人跑醫院的不便利性,所以非常被醫生和患者接納。但是由於醫保和藥物上市不是同步進行的,所以長效升白針的巨大缺陷就是“自費“,不進醫保。就像靶向藥物赫賽汀,2005年中國上市,上海直到2017年才進醫保,醫保路走了12年。我堅信長效升白針也肯定會進醫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