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2、二類醫院的收費標準起征點是4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七十;壹類醫院的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六十;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六十;壹類醫院轉省外就醫,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
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1、壹是學生、兒童。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二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綜上所述,丙肝的抗病毒藥物(註射劑,含片不能報銷)住院可以報銷,在統籌區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直接刷醫保卡報銷即可。報銷比例為:起付線以上的,符合醫保範圍的部分按在職85%,退休95%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