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市區參保人到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醫療保險結算科辦理;縣區參保人到縣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醫療保險股辦理。受理人員核對報銷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受理情形如下:
(1)參保人符合報銷條件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並出具《湛江市醫療保險職工參保人住院費用報銷受理回執單》;
(2)參保人不符合報銷條件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待人員不予受理,並將受理決定通知參保人。
2、審核,受理後,審核人員對報銷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情況如下:
(1)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湛江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零星醫療費用報銷支付清單》並加蓋實施機構印章;
(2)不符合審批條件的,通知參保人說明原因。業務辦理時間約為20個工作日。
3、領取繳費清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health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先行墊付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