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開心的放鞭炮?
重點來了!
《煙臺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要求:
限制發布區
(1)芝罘區;
(2)福山區煙臺高新技術產業區福山花園、青陽街、福新街;
(3)萊山經濟開發區、萊山街、謝家莊街、初家街、黃海路街、濱海路街;
(4)穆平經濟開發區、馬洋島旅遊度假區、牟平區寧海街、文化街;
(5)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福來山街、古賢街;
(6)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7)昆崳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有限發布時間
(壹)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壹、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在重汙染天氣燃放煙花爆竹。
限制區域的零售法規
(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業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二)臘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間,可以設立零售點銷售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零售。
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並處500元罰款;拒不停止燃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禁放期內零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煙花爆竹和違法所得,並處壹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批發零售業務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沒收煙花爆竹和違法所得。
執法檢查
執法檢查
春節期間,公安機關將結合治安巡邏,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加強警力配置,增加巡邏頻次,對違法燃放問題多發的小區、街道進行不間斷巡查,依法查處違法燃放行為。據了解,2020年,全市公安機關對90余起違反《煙臺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應急管理部已印發《關於印發加強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控的通知》(燕應急函〔2020〕83號)。銷售旺季以來,市縣兩級應急部門對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常年零售店和臨時零售點進行了全覆蓋檢查,查處16批發企業隱患320起,現場檢查1195零售點(點)。
關於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提案
親愛的大眾朋友們,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人們習慣於通過燃放煙花爆竹來營造節日氣氛來慶祝傳統節日。然而,春節期間燃放大量煙花爆竹不僅容易造成城市空氣質量迅速惡化,嚴重影響居民健康,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了倡導文明新風,減少汙染,杜絕火災等事故,讓大家過壹個快樂、安全、健康的春節,我們提議:
第壹,遵紀守法,從自己做起。自覺遵守《煙臺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違規運輸、儲存、投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積極愛護市容環境,維護市容秩序,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市民。
二、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進入新時代,倡導新時尚,堅持“厲行節約,告別陋習”,用電子鞭炮、喜慶音樂、掛燈籠等更安全環保的方式取代傳統煙花爆竹,大力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社會新風尚。
第三,宣傳引導,從身邊做起。全體公民特別是黨員同誌要積極宣傳和倡導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說服家人、鄰居和親友主動響應,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保護生態環境。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從妳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建設平安健康美麗煙臺做出自己的貢獻,壹起度過壹個平安祥和喜慶幹凈的春節。
祝全市人民新年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