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處理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款:管理費
B產品的損失是企業的損失,會計分錄應寫如下:
批準後:
借:管理費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擴展數據:
壹、存貨損益責任
商店(配送中心)已核算的報廢和殘次品(包括在途損失的商品和有質量問題不能退貨的商品)金額應計入存貨損益。
1,配送中心盈虧責任制
配送中心的允許盈虧率為萬分之三,正常盈虧額的計算方法為:正常盈虧額=當月發貨總額×萬分之三。
超出正常損益金額的部分從配送中心人員每月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
配送中心負責人按其他員工平均薪酬的2倍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其他崗位參照門店相關規定執行。
2、門店盈虧責任制
店鋪允許盈虧(含報損)率規定為4 ‰,其計算方法為:正常盈虧額=當期銷售總額×盈虧率。
存貨總虧損額減去店鋪的正常損益,就是店鋪應該承擔的虧損額。在店內工作的實際員工(半個月以下半個月,半個月以上全月)平均承擔虧空,分兩個月從績效工資中扣除。
獎罰金額只從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用於沖減門店賬面損益,員工基本崗位工資要有保障。
對於采購部和運營部確認後送到門店的商品量和滯銷量,另做壹筆賬,50%計入門店庫存。
3、嚴重損益處理
實際盤盈超過責任人兩個月績效工資總額的,由財務部與責任人商定獎懲金額,報總經理批準後實施。
對於庫存損失嚴重的店鋪(或配送中心),應查明原因,必要時在盤點小組指定的時間重新盤點。重做準確後,應由經理簽字確認,盈虧處理同上。
虧損責任金額超過本部門員工兩個月績效工資總額(保底工資收入500 ~ 700元)的,未支付部分在年度激勵工資結算時扣除。
存貨損失巨大且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無法挽回,管理不到位或不按公司程序執行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最高不超過5000元。
為了規避盈虧責任制,在盤點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相關制度處理。
二,短缺的原因
1,商品盈虧原因
采購工作中的差錯主要是由於驗收時的粗心和不徹底造成的。
外部條件對商品的影響。商品從購買到銷售,會經歷運輸、儲存、分揀、挑選、分級、稱重等各種損耗。
機械作用對商品的影響由於裝卸、搬運、堆放過程中的碰撞、擠壓等造成的破損、短少,如滲漏、包裝松散、變形、破損等。
2、錯誤的原因
盤點過程中的錯誤,如漏盤點、溢盤點、流水號、盤點數字不實、計算不準確、計量單位換算錯誤等。
3.會計分錄也叫“記賬公式”。“入口”的簡稱。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它列出了每壹筆經濟交易雙方相應的賬戶和金額的記錄。
在登記賬戶之前,通過會計憑證進行會計分錄,可以清晰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分類,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便於事後檢查。每個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相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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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庫存利潤和庫存損失